1 法律、法規和標準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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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識別和獲取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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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建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確責任部門,確定獲取渠道、方式和時機,及時識別和獲取,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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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政府其他有關要求的管理制度;
2.明確責任部門、獲取渠道、方式;
3.及時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及政府其他有關要求;
4.形成法律法規、標準及政府其他有關要求的清單和文本數據庫,并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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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政府其他要求的制度;
2.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政府其他要求的清單和文本數據庫;
3.定期更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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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確專門部門定期識別和獲取,扣5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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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識別和獲取的法律、法規、標準及政府其他要求,一項不符合扣1分;
2.法律法規、標準及政府其他要求未識別到條款,一項扣1分;
3.未形成清單或文本數據庫,扣5分;
4.未及時更新清單或文本數據庫,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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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相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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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適當的方式、方法,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相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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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文件發放記錄;
2.培訓記錄、告知書、宣傳材料。
詢問:
相關方是否接收到企業傳達的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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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時將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向相關方進行傳達,一項不符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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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法律、法規和標準符合性評價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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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每年至少1次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執行情況進行符合性評價,消除違規現象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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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年至少1次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有關要求的執行情況進行符合性評價;
2.對評價出的不符合項進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
3.編制符合性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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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符合性評價報告、記錄;
2.不符合項整改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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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進行符合性評價,扣5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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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編制符合性評價報告,扣5分;
2.未對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有關要求進行評價,一項扣2分;
3.對評價出的不符合項未進行原因分析的,一項扣2分;未制定整改計劃或整改措施,或整改措施不落實,一項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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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機構和職責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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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方針目標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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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主要負責人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組織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應滿足:
(1)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從業人員的貫徹和實施;
(2)符合或嚴于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3)與企業的職業安全健康風險相適應;
(4)目標予以量化;
(5)公眾易于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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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符合本企業實際的、文件化的安全生產方針;
2.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符合企業實際的、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3.安全生產目標應滿足:
(1)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從業人員的貫徹和實施;
(2)符合或嚴于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3)與企業的職業安全健康風險相適應;
(4)根據安全生產目標制定量化的安全生產工作指標;
(5)應以公眾易于獲得的方式發布安全生產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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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安全生產方針,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詢問:
抽查從業人員是否知道本企業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目標。
現場檢查:
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目標告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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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安全生產方針或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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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缺一項扣2分;
2.安全生產目標不滿足標準要求,一項不符合扣1分;
3.從業人員不了解安全生產方針或安全生產目標,1人次扣1分;
4.沒有制定安全生產工作指標或指標未進行量化,扣2分;
5.發布安全生產目標的方式不符合公眾易于獲得的要求,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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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簽訂各級組織的安全目標責任書,確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標,并予以考核。企業各級組織應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以保證年度安全工作目標的有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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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將企業年度安全目標分解到各級組織(包括各個管理部門、車間、班組),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2.定期考核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
3.企業及各級組織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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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企業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和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2.各級組織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3.各級組織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4.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的考核與獎懲記錄。
詢問:
1.主要負責人及各級組織負責人是否了解各自安全生產目標;
2.抽查從業人員是否了解本組織的安全生產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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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訂各級組織的安全目標責任書,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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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缺一個組織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扣2分;
2.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內容與本組織的安全生產職責不符,扣1分;
3.企業未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扣4分;各級組織未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缺一個組織扣2分;
4.未定期考核,扣4分;考核與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內容不符,扣2分;
5.未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扣2分;
6.有關人員不了解本組織的安全生產目標,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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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負責人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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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應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基礎和基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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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落實安全生產基礎與基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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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安全生產責任制。
詢問:
1.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
2.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3.本單位安全生產基礎和基層工作情況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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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確第一責任人,或不符合規定,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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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對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情況不清楚,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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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組織實施安全標準化,建設企業安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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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負責人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2.制定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方案,明確實施時間、計劃、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3.制定安全文化建設計劃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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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方案;
2.主要負責人組織和參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記錄;
3.安全文化建設計劃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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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方案內容,一項不符合扣2分;
2.無主要負責人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標準化記錄,扣3分;
3.未制定安全文化建設計劃或方案,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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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企業應初步形成安全文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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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安全文化體系有關文件。
詢問:
主要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對安全文化內容掌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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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企業
未初步形成安全文化體系,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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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企業有效運行安全文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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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安全文化體系有關文件;
詢問:
主要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對安全文化內容掌握情況。
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安全文化運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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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企業未有效運行安全文化體系,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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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主要負責人應作出明確的、公開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諾,并確保安全承諾轉變為必需的資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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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承諾的內容應明確、公開、文件化;
2.主要負責人應確保安全生產標準化所需的資金、人員、時間、設備設施等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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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主要負責人安全承諾書;
2.資源配備文件及使用記錄。
詢問:
1.主要負責人如何提供資源支持;
2.從業人員是否知道主要負責人的安全承諾。
現場檢查:
安全承諾告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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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負責人未作出安全承諾,扣10分;
2.安全承諾未明確、公開、文件化,一項不符合扣2分;
3.資源支持、配備不充分,一項不符合扣2分;
4.從業人員不清楚主要負責人的安全承諾,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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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小組會議(以下簡稱安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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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人定期組織召開安委會會議,或定期聽取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了解安全生產狀況,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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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查安委會會議記錄或紀要;
2.安全生產工作匯報資料。
詢問:
主要負責人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匯報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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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負責人未定期召開安委會會議或聽取匯報,扣10分;
2.未形成會議記錄或紀要,扣2分;
3.安全生產問題未及時解決,一項不符合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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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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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實領導干部帶班制度;
2.主要負責人要對領導干部帶班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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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領導干部帶班制度;
2.領導干部帶班記錄及考核記錄。
詢問:
主要負責人等有關負責人了解和執行帶班制度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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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實施領導干部帶班,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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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領導干部無故不參加帶班,1人次扣2分;
2.帶班記錄一項不符合扣1分;
3.未按規定進行領導帶班制度執行情況考核,扣2分;
4.主要負責人不清楚領導干部帶班情況,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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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職責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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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制定安委會和管理部門的安全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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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安委會和各管理部門及基層單位的安全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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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及內容。
詢問:
各管理部門及基層單位負責人是否清楚本部門安全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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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缺少一個管理部門或基層單位的安全職責,扣2分;
2.安全生產責任制內容與部門安全職責不符合,一項扣2分;
3.主要負責人不清楚安委會安全職責,扣10分;
4.有關人員不了解本部門安全職責,1人次扣2分。
5.缺少安委會的安全職責,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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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制定主要負責人、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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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確主要負責人安全職責,對《安全生產法》規定的主要負責人安全職責進行細化;
2.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做到“一崗一責”;
3.明確從業人員安全職責,做到“一崗一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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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安全生產責任制。
詢問:
1.主要負責人是否了解《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安全職責和細化后的安全職責內容;
2.各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對各自職責是否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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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2.主要負責人對其安全職責不清楚,扣3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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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職責與其所在崗位職責不符合,一項扣2分;
2.其他人員對其安全職責不清楚,1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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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機制,對各級管理部門、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現情況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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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機制;
2.對企業負責人、各級管理部門、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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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2.考核、獎懲決定文件,及獎懲兌現情況。
現場檢查:
財務記錄、行政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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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安全責任制考核機制,扣3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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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考核制度對企業負責人、各級管理部門和從業人員的安全責任制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一項不符合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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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企業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體系,并能夠持續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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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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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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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組織機構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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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設置安委會,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按規定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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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置安委會;
2.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要具備相對獨立職能。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不少于企業員工總數的2%(不足50人的企業至少配備1人),要具備化工或安全管理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有從事化工生產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歷;
3.按規定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且至少有一名具有3年化工安全生產經歷;或委托安全生產中介機構選派注冊安全工程師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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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安委會、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文件。
2.注冊安全工程師配備或委托文件。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學歷、工作經歷。
4.與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中介機構簽訂的協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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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設置安委會、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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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符合要求,一項扣2分;
2.未按規定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或未按規定委托中介機構,扣2分;
3.注冊安全工程師不具有化工安全生產經歷,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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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根據生產經營規模大小,設置相應的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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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生產經營規模設置相應管理部門;
2.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設置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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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管理部門設置文件;
2.治安保衛部門設置及專職治安保衛人員配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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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機構設置與企業生產經營規模不符,扣2分;
2.未設置治安保衛機構或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一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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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應建立、健全從安委會到基層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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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從安全生產委員會到管理部門、車間、基層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各級機構要配備負責安全生產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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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管理部門、車間、基層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的文件。
詢問:
有關人員是否了解安全生產管理網絡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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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安全生產管理網絡,扣2分。
2.安全生產管理網絡中每缺1個單位或1個單位未明確安全管理人員,一項扣2分;
3.有關人員不清楚安全生產管理網絡構成,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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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安全生產投入(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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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依據國家、當地政府的有關安全生產費用提取規定,自行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專項用于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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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及當地政府規定,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生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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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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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有關規定投入安全生產費用,扣1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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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內容不符合有關規定,一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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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按照規定的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范圍,合理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建立安全生產費用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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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國家及地方規定合理使用安全生產費用;
2.建立安全生產費用臺帳,載明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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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費用臺帳。
詢問: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部門對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
現場檢查:
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與臺帳記錄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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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規定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范圍,扣5分;
2.未建立安全生產費用臺帳,扣2分;
3.安全生產費用臺帳內容與規定要求不符,一項扣1分;
4.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與臺帳記錄不符,一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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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或安全責任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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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全體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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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企業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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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參加工傷社會保險,扣5分;每漏繳工傷保險費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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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或安全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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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風險抵押金或安全責任保險考核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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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考核兌現,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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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風險管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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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范圍與評價方法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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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組織制定風險評價管理制度,明確風險評價的目的、范圍和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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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風險評價管理制度,并明確風險評價的目的、范圍、頻次、準則及工作程序;
2.明確各部門及有關人員在開展風險評價過程中的職責和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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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風險評價管理制度,各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與任務。
詢問:
1.企業負責人組織開展風險評價工作的情況;
2.從業人員是否了解風險評價制度的有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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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制定風險評價管理制度,或未明確風險評價的目的、頻次、準則及工作程序,一項不符合扣1分;
2.未明確各部門及有關人員的職責和任務,一項不符合扣1分;
3.企業負責人沒有組織開展風險評價工作,或不了解風險評價工作情況,一項不符合扣2分;
4.從業人員不了解風險評價制度內容,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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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風險評價的范圍應包括:
(1)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2)常規和非常規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的活動;
(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8)企業周圍環境;
(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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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評價范圍滿足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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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風險評價記錄;
2.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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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評價范圍不符合標準要求,一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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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可根據需要,選擇科學、有效、可行的風險評價方法。常用的評價方法有: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檢查表分析(SCL);
(3)預危險性分析(PHA);
(4)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失效模式與影響分析(FMEA);
(6)故障樹分析(FTA);
(7)事件樹分析(ETA);
(8)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LEC)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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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選用JHA法對作業活動、SCL法對設備設施(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
2.可選用HAZOP法對危險性工藝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
3.選用其他方法對相關方面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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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風險管理制度;
2.風險評價記錄;
3.選用的風險評價方法。
詢問:
有關人員對風險評價方法的掌握和運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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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規定選用何種風險評價方法,扣2分;
2.有關人員不清楚或未掌握選定的風險評價方法,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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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應依據以下內容制定風險評價準則:
1)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設計規范、技術標準;
3)企業的安全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4)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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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風險評價準則;
2.評價準則應符合有關標準規范規定;
3.評價準則應包括事件發生可能性、嚴重性的取值標準以及風險等級的評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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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風險管理制度、風險評價準則和相關取值標準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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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根據實際制定風險評價準則,扣2分;
2.風險評價準則不符合標準規定,一項扣1分。
3.風險評價涉及的事件發生可能性、嚴重性的取值標準不明確,或風險等級評定標準不明確,一項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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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風險評價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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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依據風險評價準則,選定合適的評價方法,定期和及時對作業活動和設備設施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企業在進行風險評價時,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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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作業活動清單和設備、設施清單;
2.根據規定的頻次和時機,開展危險、有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
3.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性進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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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作業活動清單、設備、設施清單;
2.風險評價記錄;
3.風險評價報告。
現場檢查:
從業人員參與風險評價活動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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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規定的頻次和時機開展風險評價,扣1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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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作業活動清單、設備設施清單,每一項不符合扣1分;
2.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評價不全面或不正確,一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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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各級管理人員應參與風險評價工作,鼓勵從業人員積極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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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廠級評價組織應有企業負責人參加;
2.車間級評價組織應有車間負責人參加;
3.所有從業人員應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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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各級機構組織開展風險評價的有關文件;
2.風險分析記錄、風險評價報告;
3.風險評價有關會議記錄或紀要。
詢問:
有關企業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是否參與風險評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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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有組織開展風險評價的文件,一項扣2分;
2.各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未參與風險評價工作,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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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風險控制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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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根據風險評價結果及經營運行情況等,確定不可接受的風險,制定并落實控制措施,將風險尤其是重大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業在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
1)應考慮:
⑴可行性;
⑵安全性;
⑶可靠性。
2)應包括:
⑴工程技術措施;
⑵管理措施;
⑶培訓教育措施;
⑷個體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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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建立重大風險清單;
2.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優先順序,制定措施消減風險,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3.風險控制措施符合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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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重大風險清單;
2.風險控制措施;
3.風險評價記錄,風險評價報告。
現場檢查:
重大風險控制措施現場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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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將重大風險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扣15分(B級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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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重大風險清單,扣1分;
2.風險控制措施缺乏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可靠性,一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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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將風險評價的結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對從業人員進行宣傳、培訓,使其熟悉工作崗位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掌握、落實應采取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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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風險管理培訓計劃;
2.按計劃開展宣傳、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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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風險管理培訓教育計劃;
2.風險管理培訓教育記錄。
詢問:
從業人員是否知道本崗位的危險、有害因素及應采取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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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有風險管理培訓教育計劃,或培訓教育記錄缺少風險評價內容,一項扣2分;
2.從業人員不了解本崗位風險及其控制措施,1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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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隱患排查與治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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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對風險評價出的隱患項目,下達隱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治理期限。企業應建立隱患治理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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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隱患治理臺賬;
2.對查出的每個隱患都下達隱患治理通知,明確責任人、治理時限;
3.重大隱患項目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4.按期完成隱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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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隱患治理制度;
2.隱患治理臺賬;
3.隱患治理記錄;
4.重大隱患治理工作“五到位”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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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隱患治理臺賬,扣5分;
2.未向相關部門下達隱患治理通知, 一項扣2分;
3.通知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1分;
4.重大隱患項目未做到“五到位”,一項扣1分;
5.隱患項目未按期治理,一項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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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對確定的重大隱患項目建立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
(1)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
(2)評審意見;
(3)隱患治理方案,包括資金概預算情況等;
(4)治理時間表和責任人;
(5)竣工驗收報告;
(6)備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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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重大隱患項目檔案,包括隱患名稱、標準要求內容及“五到位”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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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重大隱患項目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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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重大隱患項目檔案,扣5分;
2.檔案內容不全,缺一項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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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應書面向企業直接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外,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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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暫時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制定并落實有效的防范措施;
2.書面向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報告,報告要說明無力解決的原因和采取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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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重大事故隱患的防范措施;
2.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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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書面向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報告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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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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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對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事故隱患,必須采取防范措施,并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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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事故隱患,必須采取防范措施;
2.納入隱患整改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3.書面向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報告,報告要說明不具備整改條件的原因、整改計劃和防范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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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重大事故隱患的防范措施;
2.隱患整改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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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事故隱患,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納入計劃,或未限期解決或停產,一項不符合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2.未書面向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報告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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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企業符合本要素要求,不得失分,不存在重大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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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本要素涉及的文件。
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是否存在重大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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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企業本要素若失分,或存在重大隱患,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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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企業建立安全生產預警預報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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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安全生產預警預報體系有關文件。
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體系運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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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企業未建立安全預警預報體系,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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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重大危險源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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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按照GB18218辨識并確定重大危險源,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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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GB18218辨識并確定重大危險源;
2.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包括:辨識、分級記錄;重大危險源基本特征表;區域位置圖、平面布置圖、工藝流程圖和主要設備一覽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措施說明;事故應急預案;安全評價報告或安全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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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2.安全評價報告或安全評估報告;
3.重大危險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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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或未辨識、確定重大危險源,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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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遺漏一處扣5分;
2.未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扣5分;
3.檔案內容,每遺漏一項或一項不符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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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對重大危險源設置安全監控報警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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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危險源涉及的壓力、溫度、液位、泄漏報警等重要參數的測量要有遠傳和連續記錄;
2.對毒性氣體、劇毒液體和易燃氣體等重點設施應設置緊急切斷裝置;
3.毒性氣體應設置泄漏物緊急處置裝置,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
4.設置必要的視頻監控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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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安全監控報警設施臺賬。
現場檢查:
1.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報警系統,重要參數遠傳和連續記錄、視頻監控系統等;
2.毒性氣體、劇毒液體和易燃氣體等重點設施緊急切斷裝置;
3.毒性氣體泄漏物緊急處置裝置及安全儀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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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有關規定設置安全監控報警系統,一項不符合扣2分;安全監測監控報警系統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一項不符合扣2分;
2.毒性氣體、劇毒液體和易燃氣體等重點設施未設置緊急切斷裝置扣2分;
3.毒性氣體未設置泄漏物緊急處置裝置及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一項不符合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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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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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明確定期評估的時限和要求等;
2.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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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重大危險源定期評估制;
2.定期安全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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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重大危險源定期評估制度或要求,扣10分;
2.未按要求定期評估,扣10分;
3.無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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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應對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定期檢查、檢驗,并做好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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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期檢查、維護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包括檢測儀表、附屬設備及配件;
2.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檢測、檢驗,取得檢驗合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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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定期檢查記錄;
2.設備、設施的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
現場檢查:
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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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險源有重大事故隱患,且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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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定期檢查、維護,扣2分;
2.未定期檢驗,1臺次扣2分;檢驗不合格仍在使用,扣2分;
3.無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1份扣2分。
4.設備、設施完整性或有效性一處不符合,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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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業應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救援器材、裝備,每年至少進行1次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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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要求編制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
2.根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配備必要的救援器材、裝備;
3.涉及吸入性有毒、有害氣體的重大危險源,應配備便攜式濃度檢測設備、空氣呼吸器、化學防護服、堵漏器材等;
4.涉及劇毒氣體的的重大危險源,應配備兩套以上氣密性化學防護服;
5.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按規定頻次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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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
2.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3.應急救援器材臺賬。
詢問:
抽查有關人員對應急救援預案的掌握情況、對應急援救器材、裝備使用情況。
現場檢查:
應急救援器材、裝備的現場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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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有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扣2分;
2.救援器材裝備不符合要求,一項扣2分;
3.從業人員對應急救援預案不清楚,1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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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業應將重大危險源及相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送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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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險源及相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形成報告,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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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備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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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備案或備案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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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業重大危險源的防護距離應滿足國家標準或規定。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規定的,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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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裝置和儲存危險化學品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的防護距離應滿足國家規定要求;
2.防護距離不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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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2.重大危險源防護距離存在問題的整改計劃、措施,包括防范措施。
現場檢查:
1.重大危險源現場測量防護距離;
2.重大危險源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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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護距離不符合規定要求,且無防范措施,一處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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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改計劃、措施不符合要求,一項扣2分;
2.未按期整改或防范措施不落實,一項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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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企業應符合本要素要求,不得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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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上評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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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失分,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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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變更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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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下列變更程序:
(1) 變更申請:按要求填寫變更申請表,由專人進行管理;
(2) 變更審批:變更申請表應逐級上報主管部門,并按管理權限報主管領導審批;
(3) 變更實施:變更批準后,由主管部門負責實施。不經過審查和批準,任何臨時性的變更都不得超過原批準范圍和期限;
(4) 變更驗收:變更實施結束后,變更主管部門應對變更的實施情況進行驗收,形成報告,并及時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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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履行以下變更程序及要求:
(1) 變更申請:按要求填寫變更申請表,由專人進行管理;
(2) 變更審批:變更申請表應逐級上報主管部門,并按管理權限報主管領導審批;
(3) 變更實施:變更批準后,由主管部門負責實施。不經過審查和批準,任何臨時性的變更都不得超過原批準范圍和期限;
(4) 變更驗收:變更實施結束后,變更主管部門應對變更的實施情況進行驗收,形成報告,并及時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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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變更管理制度;
2.變更管理記錄。
現場檢查:
查看變更實施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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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程序實施變更,一項扣5分;
2.履行變更程序過程,一項不符合扣2分;
3.變更實施現場一項不符合,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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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對變更過程產生的風險進行分析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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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每項變更過程產生的風險都進行分析,制定控制措施;
2.變更實施過程中,認真落實風險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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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變更的風險分析記錄;
2.變更風險的控制措施。
3.變更實施驗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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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變更過程的風險未進行分析或控制措施不落實,一項不符合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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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風險信息更新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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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適時組織風險評價工作,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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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規活動及危險性作業實施前,應識別危險、有害因素,排查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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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風險評價記錄或報告;
2.作業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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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規定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一項扣2分;識別不充分,一項不符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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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評價結果和風險控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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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評審或檢查風險評價結果和風險控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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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年度評審或檢查報告,或者評審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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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期對風險評價結果和風險控制效果進行評審或檢查,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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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應在下列情形發生時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1)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2)操作條件變化或工藝改變;
3)技術改造項目;
4)有對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
5)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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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標準規定情形發生時,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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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風險評價報告、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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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時進行風險評價,一項不符合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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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供應商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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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嚴格執行供應商管理制度,對供應商資格預審、選用和續用等過程進行管理,并定期識別與采購有關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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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供應商名錄、檔案(包括資格預審、業績評價等資料);
2.對供應商資格預審、選用、續用進行管理;
3.定期識別與采購有關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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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供應商管理制度;
2.合格供應商名錄、檔案;
3.供應商選用、續用、評價記錄;
4.與采購有關的風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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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檔案,一項扣2分;
2.未對供應商進行規范管理,一項不符合扣1分;
3.未定期識別與采購有關的風險,1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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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制度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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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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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制定健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1)安全生產職責;
(2)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
(3)安全生產會議管理;
(4)安全生產費用;
(5)安全生產獎懲管理;
(6)管理制度評審和修訂;
(7)安全培訓教育;
(8)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9)管理部門、基層班組安全活動管理;
(10)風險評價;
(11)隱患排查治理;
(12)重大危險源管理;
(13)變更管理;
(14)事故管理;
(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煙管理;
(16)消防管理;
(17)倉庫、罐區安全管理;
(18)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
(19)生產設施管理,包括安全設施、特種設備等管理;
(20)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
(21)安全作業管理,包括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起重吊裝作業、破土作業、斷路作業、設備檢維修作業、高溫作業、抽堵盲板作業管理等;
(2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包括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及危險化學品儲存、出入庫、運輸、裝卸等;
(23)檢維修管理;
(24)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
(25)承包商管理;
(26)供應商管理;
(27)職業衛生管理,包括防塵、防毒管理;
(28)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
(29)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管理;
(30)應急救援管理;
(31)安全檢查管理;
(32)自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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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過識別和評估,將適用于本企業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定轉化為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規程的具體內容,并嚴格落實;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內容應符合標準要求;
3.明確責任部門、職責、工作要求;
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應具有可操作性;
5.除制定《通用規范》要求的規章制度以外,還應制定包括以下內容的規章制度:工藝管理、開停車管理、設備管理、建(構)筑物管理、電氣管理、公用工程管理、易制毒管理、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定期巡線制度、領導干部帶班、廠區交通安全、文件、檔案管理制度等。
6.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組織審定并簽發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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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適用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清單。
2.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簽發文件。
詢問:
有關人員對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了解、掌握情況。
現場檢查:
法律、法規和標準的遵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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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制定動火作業管理制度或進入受限空間管理制度,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2.未制定以下規章制度之一,扣40分(B級要素否決項):
變更管理、風險管理、隱患排查治理、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起重吊裝作業、破土作業、斷路作業、設備檢維修作業、抽堵盲板作業管理制度及文件檔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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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將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標準的有關要求轉化為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規程的具體內容,一項不符合扣2分;
2.責任部門、職責、工作要求、可操作性等內容,一項不符合扣1分;
3.缺少相關內容的管理制度,一項扣2分;
4.有關人員不清楚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相關要求,1人次扣2分;
5.現場發現有未執行和落實法律法規和標準,或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操作規程的現象,按相關要素評審標準扣分,沒有評審標準的,一項不符合扣2分;
6.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未按規定審定或簽發,一項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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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將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發放到有關的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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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發放到有關的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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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文件發放記錄。
現場檢查:
工作崗位是否有有效的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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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不符合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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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操作規程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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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根據生產工藝、技術、設備設施特點和原材料、輔助材料、產品的危險性,編制操作規程,并發放到相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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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危險、有害因素分析為依據,編制崗位操作規程;
2.發放到相關崗位;
3.企業主要負責人或其指定的技術負責人審定并簽發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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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崗位操作規程;
2.文件發放記錄。
3.操作規程簽發文件。
現場檢查:
抽查崗位是否有有效的崗位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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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崗位未編制操作規程,或崗位無法提供操作規程,扣4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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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操作規程內容一項不符合扣1分。
2.安全操作規程未按規定審定或簽發,一項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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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或投用前,組織編制新的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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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或投用前,應組織編制新的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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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新項目的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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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產或投用前未編制操作規程,扣4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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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修訂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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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明確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時機和頻次,定期進行評審和修訂,確保其有效性和適用性。在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及時對相關的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進行評審、修訂:
(1)當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2)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8)其他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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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規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評審、修訂的時機和頻次;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至少每3年評審和修訂一次;
3.按規定進行評審和修訂;
4.在發生有關情況時,應及時評審、修訂相關的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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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管理制度評審和修訂制度;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3.評審和修訂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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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規定評審和修訂時機和頻次,或規定的內容不符合要求,扣3分;
2.未按規定評審和修訂扣3分,漏評審一項制度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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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組織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和工會代表參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評審和修訂,注明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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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組織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和工會代表參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評審和修訂;
2.修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應注明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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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評審、修訂記錄;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發布修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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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關人員未參加評審和修訂,一項不符合扣2分;
2.修訂后,未注明生效日期,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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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應保證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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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現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最新有效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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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發布最新版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的文件發放記錄。
現場檢查:
部門、崗位使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否是最新、有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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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崗位使用失效(或已被修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一個崗位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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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培訓教育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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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培訓教育管理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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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嚴格執行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依據國家、地方及行業規定和崗位需要,制定適宜的安全培訓教育目標和要求。根據不斷變化的實際情況和培訓目標,定期識別安全培訓教育需求,制定并實施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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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全員安全培訓、教育目標和要求;
2.定期識別安全培訓、教育需求;
3.制定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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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2.安全培訓、教育需求記錄;
3.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4.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詢問:
抽查有關人員參加培訓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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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制定全員安全培訓、教育目標和要求,扣1分;
2.未定期識別培訓、教育需求,扣2分;
3.未根據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扣2分;
4.未按照計劃要求實施培訓,1次不符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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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組織培訓教育,保證安全培訓教育所需人員、資金和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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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培訓、教育所需的人員、資金和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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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安全生產費用臺賬或資金計劃;
2.培訓教育計劃和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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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資金計劃或資金不落實,扣1分;
2.培訓教師不落實或不滿足要求,扣1分;
3.培訓場所不落實或不滿足要求,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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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應建立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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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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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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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檔案,扣5分;每少1人檔案,扣1分;
2.培訓教育檔案記錄不符合規定要求,一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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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安全培訓教育計劃變更時,應記錄變更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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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訓教育計劃變更時,應按規定記錄變更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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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2.變更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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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記錄計劃變更情況,一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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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業安全培訓教育主管部門應對培訓教育效果進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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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訓教育主管部門應對培訓教育效果進行評價和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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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培訓教育效果評價記錄。
詢問:
了解有關人員對安全培訓、教育效果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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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進行教育效果評價,扣3分;
2.未制定改進措施并改進,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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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業應確立終身教育的觀念和全員培訓的目標,對在崗的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培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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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確立終身教育的觀念和全員培訓的目標;
2.對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培訓教育。
|
查文件:
1.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2.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3.安全培訓教育記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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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進行全員培訓,少1人次扣1分;
2.未進行經常性安全培訓教育,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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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從業人員崗位標準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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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對從業人員崗位標準要求應文件化,做到明確具體;
2.落實國家、地方及行業等部門制定的崗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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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載明企業從業人員崗位標準的文件;
2.從業人員招聘資料、員工臺賬、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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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業人員崗位標準不明確,一項扣1分;
2.上崗的從業人員未滿足崗位標準要求,1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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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管理人員培訓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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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教育,經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并按規定參加每年再培訓。
|
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教育,經安全監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2.按規定參加每年再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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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安全資格證書及培訓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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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取得安全資格證書或證書失效,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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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規定每年進行再培訓,1人次不符合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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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其他管理人員,包括管理部門負責人和基層單位負責人、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由企業相關部門組織,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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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管理人員,包括管理部門負責人和基層單位負責人、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由企業相關部門組織;
2.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3.按規定參加每年再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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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安全培訓教育檔案。
|
|
1.未對其他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1人次不符合扣2分;
2.未經考核合格上崗任職,1人次扣2分;
3.未參加每年的再培訓,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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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從業人員培訓教育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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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業人員每年應接受再培訓,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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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安全管理方法等培訓;
3.從業人員每年應接受再培訓,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規定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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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培訓教育記錄、檔案。
現場檢查:
從業人員上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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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再培訓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學時,1人次扣2分;
2.未持上崗證上崗,1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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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按有關規定,對新從業人員進行廠級、車間(工段)級、班組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新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于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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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從業人員進行廠級、車間(工段)級、班組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的內容、學時應符合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號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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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考核合格證明。
現場考核:
抽查新上崗的從業人員接受三級培訓教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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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接受三級安全培訓教育或考核不合格上崗,1人次扣3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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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缺一級培訓,1人次扣5分;
2.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內容不符合規定,一項扣2分;
3.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學時不符合規定,1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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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參加安全培訓教育,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并定期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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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參加安全培訓教育,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
2.特種作業操作證定期復審;
3.建立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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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臺賬;
2.特種作業操作證;
3.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計劃。
現場檢查:
抽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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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管理臺賬,扣2分;
2.操作資格證未按期復審,1人次扣2分;
3.無操作證或失效,在現場從事特種作業,1人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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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員、船員、押運人員,必須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船員經海事管理機構考核合格),取得從業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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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人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從業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2.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人員、船員、押運人員管理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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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從業資格證;
2.管理臺賬。
現場檢查:
抽查危險化學品運輸有關人員資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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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臺賬,扣2分;
2.資格證不在有效期內,1人次扣2分;
3.無資格證或失效從事相關作業,1人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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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業應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對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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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或投用前,對有關人員(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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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培訓記錄、培訓內容、考核內容。
詢問:
現場抽查上崗人員培訓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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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對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1人次扣2分;
2.有關人員未經考核合格上崗,1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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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其他人員培訓教育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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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從業人員轉崗、脫離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應進行車間(工段)、班組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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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人員轉崗、脫離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應進行車間(工段)、班組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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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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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進行車間(工段)、班組級安全培訓教育,1人次扣2分;缺一級培訓,1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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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進行有關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培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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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進行有關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培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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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培訓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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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標準要求,1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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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應對承包商的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發放入廠證,保存安全培訓教育記錄。進入作業現場前,作業現場所在基層單位應對施工單位的作業人員進行進入現場前安全培訓教育,保存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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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承包商的所有人員進行入廠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發放入廠證;
2.進入作業現場前,作業現場所在基層單位對施工單位進行進入現場前安全培訓教育;
3.保存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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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廠級承包商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2.基層單位承包商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詢問:
外來施工單位接受企業培訓教育情況。
現場檢查:
抽查外來施工單位入廠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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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對承包商的所有人員進行相關安全培訓教育,1人次扣2分;培訓教育內容不符合有關要求,扣2分;
2.承包商的人員無入廠證,1人次扣2分;
3.未建立承包商的人員安全培訓教育記錄,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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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日常安全教育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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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管理部門、班組應按照月度安全活動計劃開展安全活動和基本功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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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部門、班組應明確基本功訓練項目、內容和要求;
2.按照月度安全活動計劃開展安全活動和基本功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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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安全活動計劃;
2.管理部門和班組安全活動、基本功訓練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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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功訓練項目、內容和要求不明確,一項扣1分;
2.未按計劃開展安全活動,缺1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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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班組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動時間不少于1學時。班組安全活動應有負責人、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企業負責人應每月至少參加1次班組安全活動,基層單位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應每月至少參加2次班組安全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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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組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動時間不少于1學時;
2.班組安全活動有負責人、有內容、有記錄;
3.企業負責人每季度至少參加1次班組安全活動,基層單位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每月至少參加2次班組安全活動,并在班組安全活動記錄上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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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查班組安全活動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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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組安全活動頻次、時間或內容不符合計劃或規定要求,一項扣1分;
2.企業負責人、基層單位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安全活動并簽字,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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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部門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動時間不少于2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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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門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動時間不少于2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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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部門安全活動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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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計劃或規定進行安全活動,1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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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每月至少1次對安全活動記錄進行檢查,并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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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月至少檢查1次安全活動記錄,并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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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安全活動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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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規定對安全活動記錄進行檢查并簽字,缺1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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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結合安全生產實際,制定管理部門、班組月度安全活動計劃,規定活動形式、內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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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制定管理部門、班組月度安全活動計劃;
2.規定活動形式、內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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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月度安全活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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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制定月度安全活動計劃,1次扣2分;
2.未規定安全活動形式、內容、要求等,一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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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產設施及工藝安全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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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生產設施建設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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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確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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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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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生產設施建設項目設計資料、施工記錄、試生產方案、竣工驗收文件等。
現場檢查:
查看安全設施投入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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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號要求進行設計審查、安全條件論證和竣工驗收的,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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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有關規定,對建設項目的設立階段、設計階段、試生產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規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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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有關危化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的規章、規范性文件規定,對建設項目的設立階段、設計階段、試生產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規范管理;
2.建設項目建成試生產前,企業要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和建設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進行“三查四定”;試車和投料過程要嚴格按照設備管道試壓、吹掃、氣密、單機試車、儀表調校、聯動試車、化工投料試生產的程序進行;
3.編制試生產前安全檢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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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安全設施設計專篇”、“消防專篇”、“職業衛生專篇”)及批復等資料;
2.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資料;
3.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4.建設項目試生產方案及備案資料(施工完成情況、試生產前安全檢查報告、試生產或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及對策、采取的安全措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
5.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資料(安全設施檢驗檢測報告、安全監管部門出具的“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意見書”和“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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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各階段資料不符合要求,或審批手續不全,一項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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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應對建設項目的施工過程實施有效安全監督,保證施工過程處于有序管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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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項目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負責設計、施工、監理;
2.對建設項目的施工過程實施有效安全監督,保證施工過程處于有序管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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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相關資質;
2.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記錄。
現場檢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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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無資質或資質不符合規定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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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進行現場安全檢查,扣2分;
2.現場存在不符合要求的問題,一項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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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變更應嚴格執行變更管理規定,履行變更程序,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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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變更應嚴格執行變更管理規定,履行變更程序,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2.符合安全監管總局有關危化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的規章規定的變更發生后,應重新進行安全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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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變更資料,包括變更后向負責安全審查的安全監管部門報告的文件;
2.變更風險分析記錄;
3.安全評價報告和審查報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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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變更管理程序實施變更管理的,一項扣3分;
2.變更過程未進行風險評價,一項扣3分;
3.未按安全監管總局有關危化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的規章規定需重新進行安全評價和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的變更,未履行相關手續,一項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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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業應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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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
2.新開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必須在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的基礎上逐步放大到工業化生產。
3.國內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藝,要通過省級有關部門組織專家組進行安全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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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工藝設計文件;
2.新工藝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的報告。
現場檢查:
采用的設備、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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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技術、設備、材料,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2.國內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藝未經論證的,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3.新開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未經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直接進行工業化生產,扣1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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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安全設施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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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嚴格執行安全設施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設施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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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安全設施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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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安全設施管理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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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安全設施臺賬,扣5分;臺賬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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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確保安全設施配備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做到:
(1)宜按照SH3063-1999在易燃、易爆、有毒區域設置固定式可燃氣體和/或有毒氣體的檢測報警設施,報警信號應發送至工藝裝置、儲運設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2)按照GB50351在可燃液體罐區設置防火堤,在酸、堿罐區設置圍堤并進行防腐處理;
(3)宜按照SH3097-2000在輸送易燃物料的設備、管道安裝防靜電設施;
(4)按照GB50057在廠區安裝防雷設施;
(5)按照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設施與
器材;
(6)按照GB50058設置電力裝置;
(7)按照GB11651配備個體防護設施;
(8)廠房、庫房建筑應符合GB50016、GB50160;
(9)在工藝裝置上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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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安全設施,做到:
(1)按照GB50493在易燃、易爆、有毒區域設置固定式可燃氣體和/或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檢測報警設施,報警信號應發送至工藝裝置、儲運設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2)按照GB50351在可燃液體罐區設置防火堤,在酸、堿罐區設置圍堤并進行防腐處理;
(3)宜按照SH3097-2000在輸送易燃物料的設備、管道上安裝防靜電設施;
(4)按照GB50057在廠區安裝防雷設施;
(5)按照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設施與器材;
(6)按照GB50058設置電力裝置;
(7)按照GB11651配備個體防護設施;
(8)廠房、庫房建筑應符合GB50016、
GB50160的有關要求;
(9)在工藝裝置上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10)新建大型和危險程度高的化工裝置,在設計階段要進行儀表系統安全完整性等級評估,選用安全可靠的儀表、聯鎖控制系統;
(11)專家診斷按標準、規范應設置的其他安全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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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安全設施管理臺賬。
現場檢查:
各種安全設施的配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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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在危險工藝裝置上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2.沒有按標準設置有毒有害、可燃氣體泄漏報警儀的,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3.經專家診斷沒有按標準、規范設置其他安全設施的,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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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當配備的安全設施缺失,一項扣2分;
2.安全設施的配備、安裝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一項扣2分;
3.新建大型和危險程度高的化工裝置,在設計階段未進行儀表系統安全完整性等級評估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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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企業化工生產裝置設置自動化控制系統,涉及危險化工工藝和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化工生產裝置根據風險狀況設置了安全聯鎖或緊急停車系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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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安全設施管理臺賬。
現場檢查:
各種安全設施的設置及運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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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企業化工生產裝置未設置自動化控制系統,或涉及危險化工工藝和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化工生產裝置未根據風險狀況設置安全聯鎖或緊急停車系統等,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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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企業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化工生產裝置設置了安全儀表系統,并建立安全儀表系統功能安全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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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安全設施管理臺賬。
現場檢查:
安全儀表系統設置情況及安全儀表系統功能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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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企業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化工裝置未設置安全儀表系統,或未建立安全儀表系統功能安全管理體系,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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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的各種安全設施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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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人負責管理各種安全設施;
2.建立安全設施管理檔案;
3.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安全設施,并建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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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2.安全設施維護保養檢查記錄。
現場檢查:
安全設施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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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專人負責管理安全設施,或無安全設施管理檔案,一項扣2分;
2.未建立安全設施維護保養檢查記錄或未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一項扣2分;
3.現場安全設施不符合完整性要求,1處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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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設施應編入設備檢維修計劃,定期檢維修。安全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維修拆除的,檢維修完畢后應立即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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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設施應編入設備檢維修計劃,定期檢維修;
2.安全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維修拆除的,檢維修完畢后應立即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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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設備檢維修計劃;
2.安全設施檢維修記錄;
3.安全設施拆除、停用資料。
現場檢查:
安全設施是否存在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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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將安全設施編入設備檢維修計劃,一項扣2分;
2.安全設施未按計劃檢維修的,一處扣2分;
3.隨意拆除、停用、挪用或棄置不用安全設施,一處扣5分;
4.因檢維修拆除,檢維修完畢未立即復原,一處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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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業應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規范管理,建立監視和測量設備臺賬,定期進行校準和維護,并保存校準和維護活動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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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規范管理;
2.建立監視和測量設備臺賬;
3.定期進行校準和維護;
4.保存校準和維護活動的記錄;
5.對風險較高的系統或裝置,要加強在線檢測或功能測試,保證設備、設施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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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2.監視和測量設備臺賬;
3.監視和測量設備檢驗報告;
4.校驗和維護記錄。
現場檢查: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完整性及校驗合格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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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監視和測量設備臺賬,扣5分;臺賬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1分;
2.監視和測量設備維護記錄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2分;
3.未定期校驗或校驗不合格仍在使用,1臺次扣5分;
4.現場監視和測量設備不完好或無檢驗合格標志,1臺扣2分;
5.對風險較高的系統或裝置,未設置在線檢測或未進行功能測試,1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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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特種設備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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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管理規定,對特種設備進行規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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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對特種設備進行規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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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2.特種設備臺賬和定期檢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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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制度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1分;
2.未定期檢驗,1臺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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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建立特種設備臺賬和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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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特種設備臺賬和檔案,包括特種設備技術資料、特種設備登記注冊表、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定期檢測檢驗記錄、特種設備運行記錄和故障記錄、特種設備日常維修保養記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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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特種設備臺賬和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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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臺賬或檔案,扣5分;臺賬和檔案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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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企業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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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置于設備顯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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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特種設備臺賬和檔案。
現場檢查:
登記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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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辦理登記,1臺扣2分;
2.無標志,1臺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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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應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至少每月進行1次檢查,并保存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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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至少每月進行1次檢查,并保存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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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特種設備維護保養記錄。
現場檢查:
特種設備日常維護保養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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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規定進行檢查和維護保養,扣2分;
2.未建立日常維護保養、檢查記錄,或記錄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1分;
3.特種設備存在缺陷,1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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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業應對在用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保存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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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在用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保存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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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校驗報告、檢修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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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定期校驗或無校驗報告,1臺次扣4分;
2.未定期檢修或未保存記錄,1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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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業應在特種設備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企業應將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置于或者附著于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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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種設備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2.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3.將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置于或者附著于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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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特種設備檔案;
2.定期檢驗申請資料。
現場檢查:
特種設備檢驗合格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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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或無檢驗報告的在用特種設備,1臺次扣4分;
2.未按規定提出檢驗要求的,1臺次扣1分;
3.特種設備上無檢驗合格標志,1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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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業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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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
2.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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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特種設備檔案和事故隱患臺賬;
2.報廢的特種設備注銷手續。
現場檢查:
特種設備是否有報廢但仍在使用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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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及時報廢,1臺次扣10分(B級要素否決項);
2.已報廢的特種設備,仍在現場使用,1臺次扣1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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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理注銷手續,1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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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工藝安全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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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操作人員應掌握工藝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1)化學品危險性信息:
1)物理特性;
2)化學特性,包括反應活性、腐蝕性、熱和化學穩定性等;
3)毒性;
4)職業接觸限值。
(2)工藝信息:
1)流程圖;
2)化學反應過程;
3)最大儲存量;
4)工藝參數(如:壓力、溫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
(3)設備信息:
1)設備材料;
2)設備和管道圖紙;
3)電氣類別;
4)調節閥系統;
5)安全設施(如報警器、聯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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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員應掌握工藝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1)化學品危險性信息:
1)物理特性;
2)化學特性,包括反應活性、腐蝕性、熱和化學穩定性等;
3)毒性;
4)職業接觸限值。
(2)工藝信息:
1)流程圖;
2)化學反應過程;
3)最大儲存量;
4)工藝參數(如:壓力、溫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
(3)設備信息:
1)設備材料;
2)設備和管道圖紙;
3)電氣類別;
4)調節閥系統;
5)安全設施(如報警器、聯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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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員工培訓記錄。
詢問:
員工對崗位工藝安全信息掌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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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員對崗位工藝安全信息掌握程度,1人不掌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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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保證下列設備設施運行安全可靠、完整:
(1)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包括管件和閥門;
(2)泄壓和排空系統;
(3)緊急停車系統;
(4)監控、報警系統;
(5)聯鎖系統;
(6)各類動設備,包括備用設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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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證下列設備設施運行安全可靠、完整:
(1)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包括管件和閥門;
(2)泄壓和排空系統;
(3)緊急停車系統;
(4)監控、報警系統;
(5)聯鎖系統;
(6)各類動設備,包括備用設備等。
2.工藝技術自動控制水平低的重點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制定技術改造計劃,完成自動化控制技術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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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檢驗報告;
2.安全閥檢驗報告;爆破片、防爆膜合格證及更換記錄;
3.緊急停車系統分布圖及維護記錄;
4.監控、報警系統、聯鎖系統維護、調試記錄;
5.各類動設備,包括備用設備維護保養記錄等;
6.工藝控制流程圖及自動化控制資料。
現場檢查:
標準規定的各類設備設施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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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壓力容器及附件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一項扣25分(B級要素否決項);
2.危險工藝未按規定實現自動化控制的,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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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壓力管道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一項扣1分;
2.安全閥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爆破片、防爆膜不合格或未定期更換,或未做更換記錄,一項扣2分;
3.緊急停車系統失效或未進行日常維護,一項扣2分;
4.監控、報警系統、聯鎖系統未經調試或失效,一項扣2分;
5.安全閥、排空系統、火炬設置不符合要求,一處扣2分;
6.機泵等動設備運行不正常,振動超標、有泄漏;備用設備未進行定期盤車或無記錄,一項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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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應對工藝過程進行風險分析:
(1)工藝過程中的危險性;
(2)工作場所潛在事故發生因素;
(3)控制失效的影響;
(4)人為因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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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從工藝、設備、儀表、控制、應急響應等方面開展系統的工藝過程風險分析;
2.對工藝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包括:
(1)工藝過程中的危險性;
(2)工作場所潛在事故發生因素;
(3)控制失效的影響;
(4)人為因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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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風險評價記錄;
2.崗位操作規程。
詢問:
操作人員對工藝過程中的風險的認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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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對工藝過程進行風險分析,一個單元扣3分;
2.崗位操作規程內容中未針對工藝操作中的風險制定安全措施及應急處置措施,一項扣1分;
3.操作人員不清楚崗位風險及控制措施,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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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企業涉及危險化工工藝和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化工生產裝置進行過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并定期應用先進的工藝(過程)安全分析技術開展工藝(過程)安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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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涉及危險化工工藝和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化工生產裝置進行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記錄、報告;
2.定期應用先進的工藝(過程)安全分析技術開展工藝(過程)安全分析的記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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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企業涉及危險化工工藝和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化工生產裝置未進行過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或未定期應用先進的工藝(過程)安全分析技術開展工藝(過程)安全分析,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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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生產裝置開車前應組織檢查,進行安全條件確認。安全條件應滿足下列要求:
(1)現場工藝和設備符合設計規范;
(2)系統氣密測試、設施空運轉調試合格;
(3)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已制訂;
(4)編制并落實了裝置開車方案;
(5)操作人員培訓合格;
(6)各種危險已消除或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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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裝置開車前應組織檢查,進行安全條件確認。安全條件應滿足下列要求:
(1)現場工藝和設備符合設計規范;
(2)系統氣密測試、設施空運轉調試合格;
(3)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已制訂;
(4)編制并落實了裝置開車方案;
(5)操作人員培訓合格;
(6)各種危險已消除或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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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生產裝置開車前安全條件確認檢查表;
2.系統氣密、置換及動設備空試記錄;
3.裝置開車方案;
4.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
5.操作人員培訓記錄;
6.開車前隱患排查與整改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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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制定安全條件確認表,或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1分;
2.未進行系統氣密測試、置換及動設備空試或無記錄,一項扣3分;
3.沒有編制裝置開車方案,扣3分;
4.沒有編制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一項扣2分;
5.操作人員未經培訓合格,1人次扣1分;
6.開車前未進行隱患整改,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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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業生產裝置停車應滿足下列要求:
(1)編制停車方案;
(2)操作人員能夠按停車方案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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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裝置停車應滿足下列要求:
(1)編制停車方案;
(2)操作人員能夠按停車方案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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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停車方案;
2.停車操作記錄。
詢問:
有關人員是否清楚停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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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編制停車方案,扣3分;停車方案內容,一項不符合扣1分;
2.未執行操作規程和停車方案停車,1次扣3分;
3.有關人員不清楚停車要求,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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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業生產裝置緊急情況處理應遵守下列要求:
(1)發現或發生緊急情況,應按照不傷害人員為原則,妥善處理,同時向有關方面報告;
(2)工藝及機電設備等發生異常情況時,采取適當的措施,并通知有關崗位協調處理,必要時,按程序緊急停車。
|
生產裝置緊急情況處理應遵守下列要求:
(1)發現或發生緊急情況,應按照不傷害人員為原則,妥善處理,同時向有關方面報告;
(2)工藝及機電設備等發生異常情況時,應及時采取適當的措施,并通知有關崗位協調處理,必要時,按程序緊急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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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操作規程;
2.操作記錄。
詢問:
操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處理措施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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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操作規程中未制定發生緊急及異常情況時的處理措施,一項扣2分;
2.緊急情況未按規定處理,1次扣3分;
3.操作人員不清楚緊急及異常情況處理措施和上報程序,1人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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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業生產裝置泄壓系統或排空系統排放的危險化學品應引至安全地點并得到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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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裝置泄壓系統或排空系統排放的危險化學品應引至安全地點并得到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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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
1.生產裝置泄壓排放系統排放的危險物質處理;
2.排空系統及火炬管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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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放管安裝位置不符合規范或危險物質處理不符合要求,一處扣2分;
2.火炬系統運行不正常,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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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企業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對工藝參數運行出現的偏離情況及時分析,保證工藝參數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偏差及時得到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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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員應對工藝參數運行出現的偏離情況及時分析,保證工藝參數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偏差及時得到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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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工藝操作記錄及交接班記錄。
詢問:
操作人員如何處理工藝參數的偏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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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藝參數偏離未分析原因,一次扣1分;
2.超出安全限值未及時進行糾正,扣3分;
3.操作人員不清楚工藝參數偏離處理方法,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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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關鍵裝置及重點部位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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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加強對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實行企業領導干部聯系點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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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確定關鍵裝置、重點部位;
2.實行企業領導干部聯系點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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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2.關鍵裝置、重點部位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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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確定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扣15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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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明確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的聯系人以及聯系人的職責及考核要求的,一項扣1分;
2.確定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少一處扣2分;
3.未建立聯系點機制,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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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聯系人對所負責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負有安全監督與指導責任,包括:
(1)指導安全聯系點實現安全生產;
(2)監督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的執行和落實;
(3)定期檢查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4)督促隱患項目治理;
(5)監督事故處理原則的落實;
(6)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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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對所負責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負有安全監督與指導責任,包括:
(1)指導安全聯系點實現安全生產;
(2)監督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的執行和落實;
(3)定期檢查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4)督促隱患項目治理;
(5)監督事故處理原則的落實;
(6)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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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監督指導有關記錄。
詢問:
聯系人對所負責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進行的安全監督指導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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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對所負責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未履行安全監督指導職責,1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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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聯系人應每月至少到聯系點進行一次安全活動,活動形式包括參加基層班組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督促治理事故隱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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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應每月至少到聯系點進行一次安全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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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聯系點活動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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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領導干部未按規定到聯系點活動或未記錄,1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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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應建立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檔案,建立企業、管理部門、基層單位及班組監控機制,明確各級組織、各專業的職責,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并形成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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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檔案;
2.建立企業、管理部門、基層單位及班組監控機制,明確各級組織、各專業的職責;
3.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并形成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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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2.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檔案;
3.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監督檢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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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檔案,扣3分;檔案內容一項不符合扣1分;
2.未建立企業、管理部門、基層單位及班組監控機制,扣3分;
3.未明確各級組織、各專業職責,扣2分;
4.未定期進行監督檢查,扣2分;
5.未建立監督檢查記錄或記錄不全,一項不符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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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業應制定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確保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操作、檢修、儀表、電氣等人員能夠識別和及時處理各種事件及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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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
2.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確保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操作、檢修、儀表、電氣等人員能夠識別和及時處理各種事件及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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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
2.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詢問:
1.抽查崗位操作人員及機電儀人員對預案的掌握程度;
2.各種事件及事故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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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不全,每缺一項扣2分;
2.未進行演練或無演練記錄或未對預案評審,一項扣2分;
3.有關人員對預案及各種事件、事故處理措施不熟練,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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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業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為重大危險源時,還應按2.5條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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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為重大危險源時,還應按3.5條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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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3.5條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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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3.5條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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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檢維修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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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嚴格執行檢維修管理制度,實行日常檢維修和定期檢維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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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執行檢維修管理制度,實行日常檢維修和定期檢維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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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設備檢維修管理制度;
2.檢維修記錄。
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或抽查設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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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明確檢維修時機、頻次和審批程序,一項不扣1分;
2.未實行日常檢維修和定期檢維修管理,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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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制訂年度綜合檢維修計劃,落實“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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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訂年度綜合檢維修計劃;
2.落實“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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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年度綜合檢維修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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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制定年度綜合檢維修計劃,扣4分;
2.年度綜合檢維修計劃未做到“五定”管理,一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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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在進行檢維修作業時,應執行下列程序:
(1)檢維修前:
1)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
2)編制檢維修方案;
3)辦理工藝、設備設施交付檢維修手續;
4)對檢維修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5)檢維修前對安全控制措施進行確認;
6)為檢維修作業人員配備適當的勞動保護用品;
7)辦理各種作業許可證。
(2)對檢維修現場進行安全檢查。
(3)檢維修后辦理檢維修交付生產手續。
|
在進行檢維修作業時,應執行下列程序:
(1)檢維修前:
1)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
2)編制檢維修方案;
3)辦理工藝、設備設施交付檢維修手續;
4)對檢維修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5)檢維修前對安全控制措施進行確認;
6)為檢維修作業人員配備適當的勞動保護用品;
7)辦理各種作業許可證。
(2)對檢維修現場進
行安全檢查。
(3)檢維修后辦理檢維修交付生產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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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檢維修風險分析記錄;
2.檢維修方案;
3.工藝、設備設施交付檢維修手續;
4.檢維修人員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5.相應作業許可證及安全控制措施;
6.對檢維修作業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的記錄;
7.檢維修交付生產手續等。
現場檢查:
1.檢維修作業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品情況;
2.檢維修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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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制定檢維修方案,扣10分(B級要素否決項);
2.未辦理檢維修前工藝、設備設施交付檢維修或檢維修后檢維修交付生產手續,扣1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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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對檢維修進行風險分析,一項不符合扣1分;
2.未對檢修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1人次扣1分;
3.檢維修相應作業票證未辦理或辦理不符合要求,或檢修前未對安全控制措施進行確認,一項不符合扣5分;
4.檢維修作業人員未按規定配備或使用勞動保護用品,1人次扣1分;
5.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對檢維修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扣2分;
6.檢維修現場一項不符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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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拆除和報廢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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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嚴格執行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拆除作業前,拆除作業負責人應與需拆除設施的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到現場進行對接,作業人員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制定拆除計劃或方案,辦理拆除設施交接手續。
|
1.拆除作業前,拆除作業負責人應與需拆除設施的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到現場進行作業前交底;
2.作業人員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
3.制定拆除計劃或方案;
4.辦理拆除設施交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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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2.設施拆除和報廢審批手續;
3.拆除作業風險分析記錄;
4.拆除計劃或拆除方案;
5.設施拆除交接手續。
現場查看:
查看拆除作業現場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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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除作業前,相關單位未共同到現場進行作業前交底,1次扣5分;
2.設施拆除和報廢無審批手續,1次扣1分;
3.未對拆除作業進行風險分析并制定風險控制措施,1次扣1分;
4.未制定拆除計劃或方案,1次扣2分;
5.未辦理設施拆除交接手續,1次扣1分;
6.拆除作業現場,一項不符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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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凡需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應先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拆除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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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需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應先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拆除作業;
2.拆除、清洗等現場作業應嚴格遵守作業許可等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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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分析、驗收合格證明。
現場檢查:
拆除、清洗作業現場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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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進行分析、驗收或分析不合格進行拆除作業,一項扣1分;
2.拆除作業現場,一項不符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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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欲報廢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仍存有危險化學品的,應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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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欲報廢的容器、設備和管道,應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處置;
2.報廢、清洗等現場作業應嚴格遵守作業許可等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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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分析、驗收合格證明。
現場檢查:
拆除、報廢、清洗作業現場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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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分析、驗收合格或驗收不合格進行報廢處置,1臺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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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作業安全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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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作業許可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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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對下列危險性作業活動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各種作業許可證中應有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安全措施內容:
(1)動火作業;
(2)進入受限空間作業;
(3)破土作業;
(4)臨時用電作業;
(5)高處作業;
(6)斷路作業;
(7)吊裝作業;
(8)設備檢修作業;
(9)抽堵盲板作業;
(10)其他危險性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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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斷路作業、吊裝作業、設備檢修作業和抽堵盲板作業等危險性作業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2.作業許可證中有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安全措施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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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危險性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規程;
2.作業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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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實施危險性作業許可管理,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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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業許可審批手續不符合要求,1次扣2分;
2.作業許可證中危險有害因素與安全措施等內容不符合要求,1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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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警示標志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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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按照GB16179規定,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符合GB2894規定的安全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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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倉庫、罐區、裝卸區、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等危險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符合GB2894規定的安全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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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安全標志一覽表,載明每個安全標志使用的場所。
現場檢查:
裝置現場、倉庫、罐區、裝卸區等危險場所安全標志設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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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安全標志一覽表,或者沒有載明安全標志使用場所,一項扣1分;
2.未設置安全標志或安全標志使用不符合要求,一處扣1分。
|
2.企業應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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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告知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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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
重大危險源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和告知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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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標志和告知牌,一處不符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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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應按有關規定,在廠內道路設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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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有關規定在廠內道路設置限速、限高、禁行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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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
廠區道路限速、限高、禁行等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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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限高、限速、禁行等標志不符合要求,一處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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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應在檢維修、施工、吊裝等作業現場設置警戒區域和安全標志,在檢修現場的坑、井、洼、溝、陡坡等場所設置圍欄和警示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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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維修、施工、吊裝等作業現場設置相應的警戒區域和警示標志;
2.檢修現場的坑、井、洼、溝、陡坡等場所設置圍欄和警示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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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
檢維修、施工、吊裝等作業現場管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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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不符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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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業應在可能產生嚴重職業危害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GBZ158設置職業危害警示標識,同時設置告知牌,告知產生職業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及應急救治措施、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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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裝置現場、倉庫、罐區、裝卸區等區域可能產生嚴重職業危害的崗位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志;
2.在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醒目位置設置告知牌,告知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時間和周期及標準規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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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警示標志和告知牌管理臺賬;
2.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記錄。
現場檢查:
職業危害崗位警示標志和告知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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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設置警示標志和告知牌,或設置不符合要求,一處扣2分;
2.未在現場告知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時間和周期或標準規定值,一處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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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業應按有關規定,在生產區域設置風向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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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有關規定,在生產區域設置風向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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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
風向標設置的位置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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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設置風向標,扣3分;設置不符合要求,一處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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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作業環節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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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在危險性作業活動作業前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制定控制措施。在作業現場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具)及消防設施與器材,規范現場人員作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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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作業現場配備相應安全防護用品(具)及消防設施與器材。
|
現場檢查:
相應安全防護用品(具)及消防設施與器材配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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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現場安全防護用品(具)及消防設施與器材配備不符合要求,一處扣1分。
|
2.企業作業活動的負責人應嚴格按照規定要求科學指揮;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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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業活動負責人應嚴格按照規定要求科學組織作業活動,不得違章指揮;
2.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作業許可要求,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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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三違”)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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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三違”現象,1人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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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作業人員在進行6.1中規定的作業活動時,應持相應的作業許可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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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危險性作業時,作業人員應持經過審批許可的相應作業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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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
作業人員持作業許可證作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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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持相應作業許可證進行危險性作業,扣40分(B級要素否決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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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作業活動監護人員應具備基本救護技能和作業現場的應急處理能力,持相應作業許可證進行監護作業,作業過程中不得離開監護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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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業活動監護人員應具備基本救護技能和作業現場的應急處理能力;
2.作業活動監護人員持相應作業許可證進行現場監護,不得離開監護崗位。
|
查文件:
作業許可證。
詢問:
監護人員救護技能和應急處理能力。
現場檢查:
監護人員是否持相應許可證監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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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業許可證未明確監護人員,扣2分;
2.監護人員不具備相應的救護技能及應急處理能力,1人扣1分;
3.監護人員未持有相應作業許可證監護,1人次扣1分;
4.監護人員擅離監護崗位,1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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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業應保持作業環境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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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消除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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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
作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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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環境或工器具、材料等擺放不符合要求,一處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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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業同一作業區域內有兩個以上承包商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時,應組織并監督承包商之間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
1.同一作業區域內有兩個以上承包商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時,應組織承包商之間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
2.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和協調并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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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承包商之間的安全生產協議;
2.檢查記錄。
現場檢查:
承包商作業現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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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的,一項扣2分;安全生產協議書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1分;
2.未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和協調的,1次扣1分。
|
7.企業應辦理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罐區現場相關手續,機動車輛應佩戴標準阻火器、按指定線路行駛。
|
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罐區現場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佩戴符合標準要求的阻火器,按指定路線、規定速度行駛。
|
查文件:
1.有關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罐區現場的管理規定;
2.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罐區手續。
現場檢查:
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罐區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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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機動車輛未辦理手續進入生產裝置區、罐區,1臺扣2分;
2.未佩戴阻火器,或未按指定路線、規定速度行駛的,一項扣1分。
|
|
二級企業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及吊裝作業管理制度、作業票證及作業現場評審不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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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及吊裝作業管理制度、作業許可證。
現場檢查:
檢查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及吊裝作業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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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失分,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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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承包商
(25分)
|
企業應嚴格執行承包商管理制度,對承包商資格預審、選擇、開工前準備、作業過程監督、表現評價、續用等過程進行管理,建立合格承包商名錄和檔案。企業應與選用的承包商簽訂安全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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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合格承包商名錄、檔案(包括承包商資質資料、表現評價、合同等資料);
2.對承包商進行資格預審;
3.選擇、使用合格的承包商;
4.與選用的承包商簽訂安全協議;
5.對作業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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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承包商管理制度;
2.承包商管理檔案、監督檢查記錄;
3.安全協議書。
現場檢查:
作業現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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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合格承包商檔案,一項扣2分;
2.未與承包商簽訂安全協議,扣3分;
3.未對承包商進行規范管理,一項不符合扣1分;
4.未進行現場安全檢查,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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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向承包商進行作業現場安全交底,對承包商的安全作業規程、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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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現場安全交底、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等資料。
現場檢查:
現場抽查承包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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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現場未進行安全交底,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未進行審查,一項不符合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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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職業健康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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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職業危害項目申報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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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如存在法定職業病目錄所列的職業危害因素,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報,接受其監督。
|
1.識別職業危害因素;
2.及時、如實向當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報法定職業病目錄所列的職業危害因素,接受其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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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記錄;
2.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表及批復資料。
現場檢查:
現場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與申報內容符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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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識別職業危害因素,扣25分(B級要素否決項);
2.未申報職業病危害因素,扣25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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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報職業病危害因素,每漏一種,扣2分;
2.申報內容,一項不符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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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管理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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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制定職業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從業人員健康監護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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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職業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2.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包括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臺賬、職業危害監測結果、健康監護報告等;
3.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監護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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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職業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2.職業衛生檔案;
3.從業人員健康監護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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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制定職業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一項扣5分;內容一項不符合,扣2分;
2.未建立職業衛生檔案,扣5分;檔案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1分;
3.未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監護檔案扣10分;每缺一人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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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作業場所應符合GBZ1、GB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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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應符合GBZ1、GBZ2.1、GBZ2.2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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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職業衛生檔案。
現場檢查:
作業現場職業危害管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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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不符合規定,一處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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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應確保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與生活區分開,作業場所不得住人;應將有害作業與無害作業分開,高毒作業場所與其他作業場所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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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與生活區分開,作業場所不得住人;
2.將有害作業與無害作業分開;
3.將高毒作業場所與其他作業場所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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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
1.作業場所區域劃分情況;
2.作業場所有無住人;
3.高毒作業場所與其他作業場所的隔離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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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場所設生活設施并住人,扣5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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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和產生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與生活區的距離不符合衛生防護距離標準規定的,一處扣5分;
2.有害作業未與無害作業分開,一處扣5分;
3.未將高毒作業場所與其他作業場所隔離,一處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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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應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報警設施、沖洗設施、防護急救器具專柜,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定期檢查,并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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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報警設施、沖洗設施、防護急救器具專柜,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定期檢查并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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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檢查記錄。
現場檢查:
報警設施、沖洗設施、防護急救器具專柜、應急撤離通道、泄險區的設置及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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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場未按規定設置有關設施,一項扣2分;
2.應急撤離通道和泄險區,一處不符合扣2分;
3.現場有關設施完整性,一項不符合扣2分;
4.未定期進行檢查、記錄,一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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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業應嚴格執行生產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管理制度,定期對作業場所進行檢測,在檢測點設置告知牌,告知檢測結果,并將結果存入職業衛生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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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期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檢測;
2.在檢測點設置告知牌,告知檢測結果;
3.將檢測結果存入職業衛生檔案;
4.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檢測結果不符合標準規定,要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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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職業危害監測制度;
2.職業危害監測報告及職業衛生檔案、整改計劃。
詢問:
抽查從業人員對檢測結果了解情況。
現場檢查:
檢測點設置及告知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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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測點設置不符合要求,一處扣2分;
2.檢測點未設置職業危害因素告知牌,一處扣1分;告知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1分;
3.未定期檢測,缺一次扣2分,缺一點扣2分;
4.從業人員不清楚崗位職業危害情況,1人次扣1分;
5.未將檢測結果存入職業衛生檔案扣2分;
6.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不符合符合標準規定,未進行整改,一處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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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業不得安排上崗前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從業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從業人員從事禁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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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得安排上崗前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從業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2.按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人員進行在崗期間、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
3.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人員從事禁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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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健康查體報告。
詢問:
抽查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及禁忌作業的有關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及是否有職業禁忌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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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1人次扣2分;
2.安排有職業禁忌人員從事禁忌作業,1人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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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企業已建立完善的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控制管理制度與檢測制度并有效實施,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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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控制管理制度與檢測制度、臺賬。
現場檢查:
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管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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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完善的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控制管理制度與檢測制度,或未有效實施,或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未得到有效控制,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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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勞動防護用品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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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根據接觸危害的種類、強度,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和器具,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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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和器具;
2.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個體防護用品和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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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個體防護用品臺賬。
現場檢查:
1.從業人員配備和使用的個體防護用品是否符合規定;
2.從業人員是否能夠正確佩戴、使用個體防護用品和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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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個體防護用品和器具,一項不符合扣2分;
2.從業人員在生產現場未佩戴、使用個體防護用品,1人次扣2分;佩戴、使用個體防護用品或器具不符合規定要求,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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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各種防護器具都應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校驗和維護,每次校驗后應記錄、鉛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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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種防護器具都應設置專柜,并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
2.專人負責保管防護器具專柜;
3.定期校驗和維護防護器具;
4.防護器具校驗后的記錄、鉛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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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
1.防護器具配備是否正確、齊全;
2.防護器具專柜存放地點是否安全、方便;
3.防護器具定期校驗、維護,并記錄和鉛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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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設置防護器具專柜或不符合要求,一處扣2分;
2.防護器具專柜存放地點不符合要求,一處扣2分;
3.無專人管理防護器具專柜,一處扣1分;
4.防護器具未定期校驗和維護,一項扣1分;校驗和維護記錄、鉛封不符合要求,一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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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應建立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及個體防護用品管理臺賬,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凡不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者不得上崗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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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及個體防護用品管理臺賬;
2.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凡不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者不得上崗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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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臺賬;
2.個體防護用品臺賬。
現場檢查:
作業人員是否按規定使用個體防護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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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管理臺賬,扣5分;
2.未建立個體防護用品管理臺賬,扣5分;
3.臺賬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1;
4.未按規定使用個體防護用品上崗作業,1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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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危險化學品管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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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危險化學品檔案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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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對所有危險化學品,包括產品、原料和中間產品進行普查,建立危險化學品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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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所有危險化學品進行普查;
2.建立危險化學品檔案,內容包括:名稱及存放、生產、使用地點;數量、危險性分類、危規號、包裝類別、登記號、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以下簡稱“一書一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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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化學品普查表;
2.危險化學品檔案。
現場檢查:
危險化學品儲存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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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進行危險化學品普查,扣1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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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漏查1種扣1分;
2.未建立危險化學品檔案扣5分;檔案內容,一項不符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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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化學品分類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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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產品、所有中間產品進行分類,并將分類結果匯入危險化學品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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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產品、所有中間產品進行危險性鑒別與分類,并將分類結果匯入危險化學品檔案;
2.化驗室使用化學試劑應分類并建立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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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化學品普查表;
2.化學品鑒別分類報告;
3.化驗室化學試劑分類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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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分類,扣5分;每漏1種扣2分;
2.化驗室無化學試劑分類清單,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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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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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產企業的產品屬危險化學品時,應按GB 16483和GB 15258編制產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并提供給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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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產企業要給本企業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編制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一書一簽”;
2.生產企業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發現新的危險特性時,要及時更新“一書一簽”,并公告;
3.主動向本企業生產的危險化學品購買者或用戶提供“一書一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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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一書一簽”。
現場檢查:
化學品包裝上是否有中文化學品安全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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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的危險化學品未編制“一書一簽”,扣1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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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缺少一種產品“一書一簽”,扣2分;
2.編寫的“一書一簽”不符合標準要求,一項扣1分;未按規定及時更新扣2分;
3.未向購買者或用戶提供“一書一簽”,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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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購危險化學品時,應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不得采購無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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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危險化學品時,應主動向銷售單位索取“一書一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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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采購的危險化學品名錄;
2.采購的危險化學品中文“一書一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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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的危險化學品無“一書一簽”,1種物質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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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化學事故應急咨詢服務電話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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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應設立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固定電話,有專業人員值班并負責相關應急咨詢。沒有條件設立應急咨詢服務電話的,應委托危險化學品專業應急機構作為應急咨詢服務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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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設立應急咨詢服務固定電話或委托危險化學品專業應急機構,為用戶提供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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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一書一簽”上是否有應急咨詢服務電話。
詢問:
應急咨詢服務電話設立情況及應急咨詢服務情況。
現場檢查:
現場測試應急咨詢服務電話及咨詢服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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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設立應急電話,也未委托應急機構代理,扣1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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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立的應急電話不能滿足要求,一項扣1分;
2.安全標簽上的應急咨詢電話與設立的化學事故應急咨詢電話不一致的,扣1分;
3.已委托應急代理,但職責不清或代理機構未盡職責的,一項不符合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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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危險化學品登記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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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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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關規定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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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危險化學品登記證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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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進行危險化學品登記或登記證載明的日期超過有效期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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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規定范圍登記,每漏1種扣2分;發現新的危險特性未及時變更登記內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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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危害告知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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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以適當、有效的方式對從業人員及相關方進行宣傳,使其了解生產過程中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活性危害、禁配物等,以及采取的預防及應急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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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從業人員及相關方進行宣傳、培訓,使其了解本企業、本崗位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活性危害、禁配物等,以及采取的預防及應急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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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勞動合同及宣傳、培訓教育記錄。
現場檢查:
公告欄、告知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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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宣傳、培訓、公告欄、現場告知牌等,一項不符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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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儲存和運輸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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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儲存、出入庫安全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應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稱專用倉庫)內,并按照相關技術標準規定的儲存方法、儲存數量和安全距離,實行隔離、隔開、分離儲存,禁止將危險化學品與禁忌物品混合儲存;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標志,并由專人管理;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應當進行核查登記,并定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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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險化學品應儲存在專用倉庫內,并按照相關技術標準規定的儲存方法、儲存數量和安全距離,實行隔離、隔開、分離儲存,禁止將危險化學品與禁忌物品混合儲存;
2.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符合安全、消防要求,設置明顯安全標志、通訊和報警裝置,并由專人管理;
3.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應當進行核查登記,并定期檢查;
4.選用合適的液位測量儀表,實現儲罐物料液位動態監控;
5.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應定期巡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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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2.危險化學品出入庫記錄;
3.檢查記錄;
4.巡線記錄。
現場檢查:
1.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安全設施和安全管理情況;
2.液位動態監控系統;
3.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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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險化學品儲存不符合規定要求,一處扣2分;
2.未建立危險化學品出入庫記錄,扣2分;
3.無動態液位監控系統扣2分;
4.未建立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巡線記錄,扣2分;
5.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安全、消防設施配置不符合要求,一處扣2分;
6.未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扣2分;
7.未設置通訊和報警裝置,或不符合要求,一處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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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的劇毒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企業應將儲存劇毒化學品的數量、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當地公安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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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劇毒化學品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2.將儲存劇毒化學品的數量、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當地公安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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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2.劇毒化學品收發臺賬;
3.劇毒化學品備案資料。
詢問:
有關人員對劇毒化學品管理的要求。
現場檢查:
劇毒化學品倉庫安全管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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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毒化學品未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扣25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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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劇毒化學品存放不符合要求,一處扣2分;
2.未按要求備案,扣2分;
3.有關人員不清楚劇毒化學品管理的要求,1人次扣1分;
4.劇毒化學品倉庫安全管理,一項不符合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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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規范運輸、裝卸人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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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安全檢查,對運輸、裝卸人員行為進行規范管理;
2.危險化學品運輸專用車輛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
3.企業要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GPS的安裝、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并記錄;
4.采用金屬萬向管道充裝系統充裝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等液化危險化學品;
5.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企業轉產、停產、停業或解散時,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妥善處置危險化學品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不得丟棄;處置方案報縣級政府有關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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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2.裝車前后安全檢查記錄。
詢問:
有關人員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的安全管理要求。
現場檢查:
1.危險化學品運輸專用車輛是否配備衛星定位裝置;
2.充裝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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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裝車前后未進行安全檢查,無記錄,扣2分;檢查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1分;
2.有關人員不清楚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要求,1人扣1分。
3.使用無衛星定位裝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扣2分。
4.充裝設施不符合要求,一項不符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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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危險化學品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處置文件;備案文件;
現場檢查:
廢棄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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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險化學品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未按規定處置扣3分;
2.未備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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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事故與應急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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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應急指揮與救援系統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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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建立應急指揮系統,實行分級管理,即廠級、車間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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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廠級和車間級應急指揮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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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應急救援預案。
詢問:
有關人員是否了解應急指揮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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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應急指揮系統,扣5分;
2.未實行廠級、車間級分級管理,扣2分;
3.有關人員不清楚應急指揮系統,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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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建立應急救援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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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應急救援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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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應急救援預案。
詢問:
有關人員是否了解應急救援隊伍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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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應急救援隊伍,扣2分;
2.有關人員不清楚應急救援隊伍組成,1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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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應明確各級應急指揮系統和救援隊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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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各級指揮系統和救援隊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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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應急救援預案。
詢問:
應急救援指揮人員和救援人員是否了解各自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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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明確各級應急指揮系統和救援隊伍職責,一項不符合扣2分;
2.有關人員不了解其應急職責,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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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應急救援設施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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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足夠的應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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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按照規定配備足夠的應急救援器材、消防設施及器材;
2.建立應急救援器材、消防設施及器材臺賬;
3.應急救援器材、消防設施及器材保持完好,方便易取;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符合規定,保持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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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應急救援預案;
2.應急救援器材臺賬;
3.消防設施、器材臺賬;
4.應急救援器材、消防設施及器材檢查維護記錄。
現場檢查:
1.應急救援器材、消防設施及器材數量及完整性;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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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配備足夠的應急救援器材,消防設施及器材一項不符合扣1分;
2.未建立應急救援器材臺賬,扣1分;
3.未建立消防設施、器材臺賬,扣1分;
4.救援器材、消防設施及器材未定期檢查維護,一項不符合扣1分;
5.應急救援器材、消防設施及器材完整性不符合要求,一項扣2分;
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符合要求,一處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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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建立應急通訊網絡,保證應急通訊網絡的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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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置固定報警電話;
2.明確應急救援指揮和救援人員電話;
3.明確外部救援單位聯絡電話;
4.報警電話24小時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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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應急救援預案;
詢問:
作業人員是否清楚內部、外部報警電話。
現場查驗:
1.企業是否設置了報警電話;
2.報警電話是否置于各崗位顯著位置;
3.報警電話是否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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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應急通訊網絡,扣2分;企業未設置固定報警電話,扣2分;
2.作業人員不了解內外部報警電話,1人次扣2分;
3.報警電話不能保證暢通,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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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應為有毒有害崗位配備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護救護器材,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并記錄,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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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毒有害崗位配備救援器材專柜,放置必要的防護救護器材;
2.防護救護器材應處于完好狀態;
3.建立防護救護器材管理臺賬和維護保養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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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防護救護器材管理臺賬;
2.防護救護器材檢查維護記錄。
詢問:
作業人員是否熟悉防護救護器材的使用。
現場檢查:
1.有毒有害崗位是否設置了救援器材專柜;
2.防護救護器材是否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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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在有毒有害崗位配備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護救護器材,一項扣1分;
2.未建立防護救護器材臺賬,扣1分;
3.未定期檢查維護防護救護器材,一次扣1分;
4.作業人員不熟悉防護救護器材使用,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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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應急救援預案與演練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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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宜按照AQ/T 9002,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針對潛在事件和突發事故,制定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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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符合標準要求;
2.根據風險評價結果,編制專項和現場處置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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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應急救援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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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扣25分(B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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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急救援預案不全,缺少一個扣2分;
2.應急救援預案內容不符合標準要求,一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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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應組織從業人員進行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定期演練,評價演練效果,評價應急救援預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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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組織應急救援預案培訓;
2.綜合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現場處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
3.演練后及時進行演練效果評價,并對應急預案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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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應急救援預案培訓記錄;
2.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記錄;
3.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評價報告。
詢問:
有關人員是否熟悉應急救援預案內容及參加演練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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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對從業人員進行應急救援預案培訓,1人次扣1分;
2.未定期進行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扣2分;
3.未對預案演練進行效果評價,扣1分;
4.演練后未對預案評審,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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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應定期評審應急救援預案,尤其在潛在事件和突發事故發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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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期評審應急救援預案,至少每三年評審修訂一次;
2.潛在事件和突發事故發生后,及時評審修訂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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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應急救援預案評審修訂規定;
2.應急救援預案評審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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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明確預案評審修訂的時機和頻次,扣2分;
2.未定期或及時評審修訂應急救援預案,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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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應將應急救援預案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并通報當地應急協作單位,建立應急聯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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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將應急救援預案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2.通報當地應急協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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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應急救援預案備案回執;
2.應急協作單位收到預案的回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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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及時備案,扣2分;
2.未通報當地應急協作單位,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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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搶險與救護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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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企業負責人直接指揮,積極組織搶救,妥善處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安全、技術、設備、動力、生產、消防、保衛等部門應協助做好現場搶救和警戒工作,保護事故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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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企業負責人直接指揮搶救,妥善處理,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相關部門協助現場搶救和警戒工作,保護事故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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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應急預案;
2.事故臺賬和調查報告;
3.事故或事件后,對預案評審的報告。
詢問:
企業負責人、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否了解事故時各自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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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明確企業有關人員職責,一項扣1分;
2.相關人員不了解應急職責,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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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發生有害物大量外泄事故或火災爆炸事故應設警戒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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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有害物大量泄漏事故或火災爆炸事故時,及時設置警戒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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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事故調查報告。
詢問:
相關人員是否了解有發生害物大量外泄事故或火災爆炸事故時應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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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不了解應設警戒線的措施,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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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搶救人員應佩戴好相應的防護器具,對傷亡人員及時進行搶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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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搶救人員應熟練使用相關防護器具;
2.搶救人員應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識,并經過急救技能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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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事故調查報告。
詢問:
事故搶救人員是否了解事故現場防護器具的配備、使用規定及搶救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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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搶救人員不會使用防護器具,1人扣2分;
2.搶救人員不了解搶救知識,1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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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事故報告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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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明確事故報告程序。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除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外,應按規定和程序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及有關部門。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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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確事故報告程序和事故報告的責任部門、責任人;
2.發生事故,現場人員立即采取應急措施;
3.發生事故后按程序報告;
4.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人員可以直接向有關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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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事故管理制度;
2.事故調查報告。
詢問:
1.從業人員是否了解事故報告程序;
2.從業人員是否了解應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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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明確事故報告程序、責任部門、責任人,一項不符合扣3分;
2.從業人員不了解事故報告程序或事故現場應采取的措施,1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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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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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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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事故臺賬和調查報告。
詢問:
企業負責人是否了解事故報告職責和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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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事故瞞報、謊報、拖延不報現象的,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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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負責人不了解事故報告的職責和時限,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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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在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時,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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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時及時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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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事故臺賬和調查報告。
詢問:
企業負責人是否了解事故報告補報的要求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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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負責人不了解有關事故補報要求,扣5分;
2.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時,未按規定及時補報,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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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事故調查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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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積極配合各級人民政府組織的事故調查,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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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生事故,積極配合政府組織的事故調查;
2.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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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事故調查報告。
詢問:
有關人員如何配合事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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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生事故時,未積極配合政府組織的事故調查,扣2分;
2.事故調查期間,負責人和有關人員擅離職守,1人次扣4分;
3.有關人員不清楚如何配合,1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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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縣級人民政府委托企業負責組織調查的,企業應按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組織調查,按時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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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必要時請外部專家參加事故調查組;
2.認真組織一般事故調查,按時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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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事故管理規定;
2.事故調查報告。
詢問:
相關人員是否了解事故調查組要求、職責、一般事故調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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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一項扣2分;
2.未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調查、處理,一項扣2分;
3.未及時提交事故調查報告,扣2分;
4.相關人員不清楚調查要求,1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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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應落實事故整改和預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整改和預防措施應包括:
(1)工程技術措施;
(2)培訓教育措施;
(3)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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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并落實事故整改和預防措施;
2.事故整改和預防措施要具體,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3.檢查事故整改情況和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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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事故調查報告。
現場檢查:
有關事故整改和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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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制定或未落實事故整改和預防措施,一項扣2分;
2.事故整改、預防措施不具體,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一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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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應建立事故檔案和事故管理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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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事故管理臺賬,包括未遂事故;
2.建立事故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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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事故管理臺賬;
2.事故檔案;
詢問:
了解企業發生的事故與臺賬、檔案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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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事故管理臺賬,扣5分;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1分;
2.未建立事故管理檔案,扣5分;內容不符合要求,扣1分;
3.發生的事故與臺賬、檔案不相符,一項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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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涉險事故、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如事故征兆、非計劃停工、異常工況、泄漏等),按照重大、較大、一般等級別,進行分級管理,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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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事故管理制度;
2.事故管理臺賬;
3.已發生事件的調查處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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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有建立事件臺賬(扣分在臺賬及制度部分)。
2.對事件沒有進行調查,一項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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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企業已把承包商事故納入本企業事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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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事故管理臺賬;
2.已發生事件的調查處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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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將承包商事故納入本企業事故管理,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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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檢查與自評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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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安全檢查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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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嚴格執行安全檢查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保證安全標準化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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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各種安全檢查的內容、頻次和要求,開展安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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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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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確各種安全檢查的內容、頻次和要求,缺少一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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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安全檢查應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內容和計劃。各種安全檢查均應編制安全檢查表,安全檢查表應包括檢查項目、檢查內容、檢查標準或依據、檢查結果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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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安全檢查計劃,明確各種檢查的目的、要求、內容和負責人;
2.編制綜合、專項、節假日、季節和日常安全檢查表;
3.各種安全檢查表內容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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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安全檢查計劃;
2.各種安全檢查表;
3.安全檢查表應用培訓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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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制定安全檢查計劃,扣2分;
2.安全檢查表不全,缺少一種扣2分;
3.安全檢查表內容不符合,一項扣1分;
4.未開展安全檢查表應用培訓,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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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各種安全檢查表應作為企業有效文件,并在實際應用中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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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確各種安全檢查表的編制單位、審核人、批準人;
2.每年評審修訂各種安全檢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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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各種安全檢查表;
2.檢查表評審修訂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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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檢查表缺少編制單位、審核人、批準人,一項不符合扣1分;
2.安全檢查表未定期評審修訂,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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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安全檢查形式與內容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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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根據安全檢查計劃,開展綜合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日常檢查和節假日檢查;各種安全檢查均應按相應的安全檢查表逐項檢查,建立安全檢查臺賬,并與責任制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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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安全檢查計劃,按相應檢查表開展各種安全檢查;
2.建立安全檢查臺賬;
3.檢查結果與責任制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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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安全檢查臺賬;
2.檢查考核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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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檢查,扣2分;
2.未建立安全檢查臺賬,扣2分;內容一項不符合扣1分;
3.檢查結果未與責任制掛鉤,一項不符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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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安全檢查形式和內容應滿足:
(1)綜合性檢查應由相應級別的負責人負責組織,以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制為重點,各專業共同參與的全面安全檢查。廠級綜合性安全檢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車間級綜合性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1次;
(2)專業檢查分別由各專業部門的負責人組織本系統人員進行,主要是對鍋爐、壓力容器、危險物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構建筑物、安全裝置、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監測儀器等進行專業檢查。專業檢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3)季節性檢查由各業務部門的負責人組織本系統相關人員進行,是根據當地各季節特點對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電、防暑降溫、防風及防凍保暖工作等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
(4)日常檢查分崗位操作人員巡回檢查和管理人員日常檢查。崗位操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進行日常檢查;
(5)節假日檢查主要是對節假日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物資準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方面進行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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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安全檢查形式和內容應滿足:
(1)綜合性檢查應由相應級別的負責人負責組織,以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制為重點,各專業共同參與的全面安全檢查。廠級綜合性安全檢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車間級綜合性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1次;
(2)專業檢查分別由各專業部門的負責人組織本系統人員進行,主要是對特種設備、危險物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構建筑物、安全裝置、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監測儀器等進行專業檢查。專業檢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3)季節性檢查由各業務部門的負責人組織本系統相關人員進行,是根據當地各季節特點對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電、防暑降溫、防風及防凍保暖工作等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
(4)日常檢查分崗位操作人員巡回檢查和管理人員日常檢查。崗位操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進行日常檢查;
(5)節假日檢查主要是對節假日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物資準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方面進行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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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各種安全檢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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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安全檢查不符合標準要求,一項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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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整改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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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應對安全檢查所查出的問題進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時間、責任人,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保存相應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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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檢查出的問題進行原因分析,及時進行整改;
2.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
3.保存檢查、整改和驗證等相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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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安全檢查臺賬;
2.檢查問題整改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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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對安全檢查所查出的問題進行原因分析,一項扣1分;
2.未對安全檢查所查出的問題進行整改,一項扣2分;
3.未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一項扣2分;
4.未保存相應記錄,一項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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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各種檢查的主管部門應對各級組織和人員檢查出的問題和整改情況定期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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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檢查的主管部門對各級組織檢查出的問題和整改情況定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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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檢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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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對檢查出的問題和整改情況定期檢查,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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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自評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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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每年至少1次對安全標準化運行進行自評,提出進一步完善安全標準化的計劃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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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確自評時間;
2.制定自評計劃;
3.編制自評檢查表;
4.建立自評組織;
5.每年至少1次進行安全標準化自評;
6.編制自評報告;
7.提出進一步完善的計劃和措施;
8.對自評有關資料存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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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安全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
2.開展自評的相關文件資料;
3.進一步完善的安全標準化工作的計劃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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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進行自評,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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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評文件不全,一項不符合扣1分;
2.未制定并落實進一步完善計劃和措施,扣2分;
3.不符合項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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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本地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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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的安全生產具體要求;
2.地方安全監管部門組織專家對工藝安全等安全生產條件及企業安全管理的改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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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有關制度及臺賬、記錄。
現場檢查:
落實情況及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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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足要求,A級要素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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