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近年來,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時有發生,暴露出部分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欠缺,安全生產意識不強,安全管理能力不足的問題仍然十分突出;同時也反映出部分基層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專業知識欠缺,執法效率不高的現象還普遍存在。提升相關人員安全生產專業能力已經成為當前化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十分迫切的任務。
為進一步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規范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管理能力考核,提升基層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業務素質,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制定了《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第一版)》《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第一版)》《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提升專業知識培訓重點(第一版)》。
各地區、各單位要結合重點考核內容,依法強化對企業相關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要求,對申請辦理安全許可證及安全許可證延期的企業要按照《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確定的重點內容,對其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考核,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相關規定,對考核未通過的,不予辦理相關企業的安全許可證。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提升專業知識培訓重點》確定的重點內容,進一步加強對基層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
附件:
1.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第一版)
2.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第一版)
3.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提升專業知識培訓重點(第一版)
附件1
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第一版)
一、掌握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了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標準體系的框架。
二、掌握《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對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的要求,了解其他法律法規對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熟悉國家有關化工行業安全準入(限制)條件及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要求,熟悉地方政府對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生產要求。
三、掌握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掌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要求,掌握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要求,熟悉組織企業安全檢查的主要方式。
四、了解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的要求,了解政府有關部門對企業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基本要求。
五、掌握化工過程安全管理(PSM)的主要要素,熟悉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化主要內容,了解構建企業安全文化的基本路徑、方式方法。
六、熟悉本企業涉及危險化學品(原料、中間產品、最終產品和主要的輔助材料)的危險特性和防護要求,熟悉本企業工藝技術路線的安全特點,掌握關鍵裝置、要害部位的主要風險及管控措施,掌握本企業重大危險源及其管理要求,了解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基本要求。
七、了解特殊作業的管理要求,熟悉動火作業的分級管理,以及動火、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主要風險和管控措施。
八、了解本企業主要安全設施、特種設備及安全儀表(包括可燃有毒氣體泄漏檢測報警系統)的基本管理要求。
九、了解本企業職業病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十、熟悉本企業應急救援職責和應急處置程序,了解外部應急聯動的部門、方式、主要資源。
十一、掌握事故信息上報的時限、程序、內容等要求,熟悉事故事件調查處理“四不放過”原則。
十二、了解本行業重特大及典型事故教訓。
附件2
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第一版)
一、掌握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熟悉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標準體系框架,掌握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性文件的獲取渠道。
二、掌握《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對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的要求,熟悉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的要求,熟悉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的部門規章、標準和安全監管部門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要求,熟悉地方政府對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的要求。
三、掌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四、掌握政府有關部門對企業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基本要求。
五、熟悉化工過程安全管理(PSM)要素,掌握全面加強化工企業安全生產的基本途徑,掌握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化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六、熟悉本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體系和應急預案體系。
七、掌握燃燒、爆炸、中毒條件,熟悉防火、防爆、防中毒主要措施,熟悉閃點、燃點、沸點、凝固點、爆炸極限等概念及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的數據,了解靜電、雷電的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八、掌握本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SDS)的主要內容。
九、掌握本企業的工藝過程的主要風險及管控措施,掌握關鍵裝置、要害部位的主要風險及管控措施,掌握本企業主要安全設施、特種設備及安全儀表(包括可燃有毒氣體泄漏檢測報警系統)的基本管理要求。
十、掌握工作危害分析(JHA)、安全檢查表(SCL)等風險分析方法,涉及“兩重點一重大”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還要熟悉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保護層分析(LOPA)等風險分析方法,了解安全儀表完整性管理的有關要求,了解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個人可接受風險標準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準》。
十一、熟悉本企業的主要風險及分級管控情況,熟悉隱患排查的范圍、方法及要求,掌握本企業的隱患排查治理現狀。
十二、熟悉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定義、辨識、分級及管理要求,掌握本企業重大危險源的現狀和管控措施。
十三、熟悉變更管理的內容、程序和要求,熟悉承包商安全管理的主要程序及要求。
十四、熟悉試生產和開停車安全管理要求,掌握特殊作業的管理要求,以及特殊作業的主要風險、管控措施。
十五、掌握本企業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特性,熟悉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檢測、危害告知與標識、防控措施等要求,熟悉健康體檢、職業禁忌癥及健康檔案等管理要求。
十六、掌握本企業個體防護裝備的分類、選用和管理要求。
十七、熟悉本企業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應急響應原則與程序、應急物資配備情況。
十八、掌握應急預案的編制、演練和管理要求,以及本企業應急預案及應急處置措施,了解典型事故應急管理的經驗與教訓。
十九、熟悉本行業重特大及典型事故案例,熟悉本行業近期事故情況。
二十、掌握事故分析的基本知識,熟悉事故、事件的分級及管理要求,掌握事故上報的程序、時限及內容等要求,掌握事故事件調查處理“四不放過”及事故事件檔案等管理要求。
附件3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提升專業知識培訓重點(第一版)
一、熟悉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框架體系。
二、熟悉《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掌握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法律責任有關內容,熟悉《行政許可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有關規定,掌握危險化學品安全許可證管理要求,了解其他法律法規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
三、熟悉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的部門規章和安全監管部門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要求,熟悉地方政府對危險化學品企業的要求。
四、了解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五、了解危險化學品分類方法,掌握《危險化學品目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SDS)和安全標簽的基本知識、監管要點。了解危險化學品、危險物品和危險貨物的區別和聯系。
六、了解化工單元操作基本知識,了解化工過程安全管理(PSM)要素,熟悉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化相關要求。
七、熟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法律法規符合性監督檢查要點。
八、熟悉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規定,熟悉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基本要求,掌握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有關規定。
九、熟悉危險化學品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特殊作業、重大危險源、變更管理、安全儀表系統、承包商管理、教育培訓、風險識別與分級管控、應急管理等規章制度監督檢查要點。
十、掌握“兩重點一重大”以及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要求。
十一、熟悉轄區內危險化學品重大風險、重大危險源及其管控情況。
十二、熟悉特殊作業現場監督檢查要點。
十三、熟悉危險化學品企業危險化學品儲存、裝卸安全監督檢查要點。
十四、熟悉《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導則》(安監總管三〔2012〕103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檢查要求。
十五、熟悉《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檢查重點指導目錄》內容。
十六、熟悉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可燃有毒氣體泄漏檢測報警系統、安全標志與標識監督檢查要點。
十七、掌握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職業病危害監督檢查要點。
十八、熟悉轄區內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原則、應急管理體系、應急資源情況。
十九、掌握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程序、要點和方法。
二十、了解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及典型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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