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強化電梯質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眾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在電梯的開發、制造、使用、維護等環節明確了電梯安全的主體責任。而針對老舊住宅電梯的整改,則要求地方政府暢通資金提取通道,明確資金抽取機制。另外還提出建立“物聯網+維保”及“保險+服務”新模式,推進電梯維保的人性化、科技化和信息化。
電梯是“出門第一步,回家最后一程”。據保守估計,全國每天有15億人次乘坐電梯,電梯已成為百姓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垂直交通工具。與此同時,我國也是電梯生產和使用大國,電梯保有量、年產量、年增量均為世界第一。2017年我國電梯生產量、新增量分別為78萬臺、68萬臺,在全世界占比分別約為75%、65%。
日前,國辦印發了《關于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針對老舊住宅電梯隱患多、部分維保偷工減料等問題,《意見》給了哪些應對之策?對此,有媒體記者采訪了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有關負責人。
第一問:各方主體責任咋分?
記者:電梯安全涉及多個環節、多方主體,各主體責任如何界定以防相互推諉?
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
電梯安全涉及房屋開發建設、設備制造安裝、使用管理、日常維護保養等多個環節,涉及樓宇建設單位、電梯生產單位、電梯產權單位(或共有產權)、使用管理單位、維保單位等多個主體。目前存在著各方責任不明晰、安全主體責任未能有效落實的問題。對此,《意見》進一步明確了相關主體的質量安全責任,以推動主體責任的落實。
在房屋建設環節,有些房屋開發建設單位為壓縮建設成本,存在減少電梯數量、縮減電梯載客人數、降低電梯選型配置水平、忽視電梯質量等現象。對此,《意見》特別強調了房屋建設單位應當對電梯井道、底坑、機房等依附設施的設置和土建質量負責,并按照建筑設計規范等要求,保障電梯選型和配置符合相關規定,滿足乘客乘用的需要。
在制造安裝環節,針對部分電梯生產企業降低產品質量搶占市場的行為,《意見》規定,電梯生產企業不但要對電梯制造、安裝質量負責,還要做好在用電梯的跟蹤監測,為使用管理單位提供技術服務等。
在使用環節,根據法律,電梯所有權人應當對電梯的使用與管理負責。但住宅電梯一般是多業主共有,業主再委托物業公司對電梯實施管理,這樣物業公司即承擔電梯的使用與管理責任。
實際工作中,因業委會難以對物業實施有效監督,一些物業公司對電梯投入資金不足、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造成電梯加速老化、帶病運行等現象。特別是有的物業公司“以包代管”,錯誤認為將維保業務承包給維保單位,自己就不需要履行管理責任。對此,《意見》強調了電梯所有權人或其委托管理人應保障電梯使用安全,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配備相關管理人員,對電梯做好日常檢查,對維保工作進行監督,做好值班,乘客困梯要及時安撫,及時通知維保單位實施救援等。
在維保環節,針對目前電梯維保企業規模水平參差不齊,存在部分維保企業低價競爭、偷工減料、流于形式等問題,《意見》強調了維保單位要保證其維保電梯的安全性能,一方面要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另外還要做好應急救援工作,在得到電梯困人等信息后,快速到達現場實施救援。
第二問:老舊電梯如何整改?
記者:老舊住宅電梯隱患多、整改資金難籌措,怎么辦?
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
截至2017年底,我國使用超過15年的電梯約30萬臺,占全部在用電梯的5%。隨著時間推移,電梯老化問題還將集中顯現。經專項抽查發現,使用15年以上的老舊電梯故障明顯增多,甚至可能引發事故,對其進行大修、改造、更新,尤為必要。
然而,對老舊住宅電梯進行整改,錢從哪里來是難點。一方面是專項維修資金提取困難,雖然便捷提取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用于電梯急修和更新改造的意見已經出臺,但由于缺少具體可行的操作程序,資金使用缺乏有效監管,業主普遍擔心物業維保套取專項大修資金,電梯大修改造費用的使用依然較為困難;另一方面,許多老舊房屋,特別是早期售后公房、房改房、回遷房等房屋缺少維修資金,住戶普遍經濟能力較弱,靠住戶籌措經費較困難,資金問題難以解決。
本次《意見》要求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電梯更新改造大修有關政策。一是暢通維修資金提取渠道,出臺具體可行的操作程序,既要便利地提取維修資金,明確緊急動用維修資金程序,同時也要建立有效監管機制,防止惡意套取專項大修資金,打消業主的擔心;二是明確維修資金缺失情況下資金籌措機制,解決部分房屋維修資金缺失、電梯更新改造難的問題。例如有些地方將部分維修資金建立之前,沒有維修資金的房屋,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采取住戶出資、政府補貼的政策,解決電梯改造資金。
第三問:維保難題有啥新招?
記者:《意見》提出“物聯網+維!钡刃履J剑c現有維保模式相比,有哪些改變?彌補了哪些不足?
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
現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電梯應當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边@種規定的目的在于保障電梯能夠得到最基本的維護保養,但是難以適應不同質量水平、不同使用環境的電梯。例如,地鐵等公交樞紐中的電梯,其高負荷、大運量、長周期的使用條件要求保養的周期更短,而部分乘客密度低的專用電梯,維保周期則可以長一點。因此,采用技術手段對電梯進行實時狀態監測,實施有針對性的“按需維保”,是維保工作科學化發展的方向。
“物聯網+維保”是一種預測性維保,借助物聯網手段準確了解電梯的運行參數和風險狀況,進而依據其風險狀況進行維護保養。“物聯網+維!钡陌葱杈S保模式目前已在南京、寧波等地開始試點,通過電梯遠程監測技術手段,試點實現物聯網線上檢查維護和現場保養維護相結合的按需維保模式,使電梯維保行業越來越向著人性化、科技化方向發展。
記者:電梯責任保險的加入能為維保行業帶來哪些改變?“保險+服務”新模式有何優勢?
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
責任保險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目前全國已有10多個省質監部門聯合保監局制定本地電梯責任保險實施方案,其中電梯最多的廣東省電梯投保率達80%,很多電梯事故經保險及時賠付,有效救助了受傷害乘客。
有的保險機構推出了“保險+服務”新模式,主要做法是物業公司、維保單位、保險機構簽署三方合同,由保險機構統一招標選擇規模化、規范化的維保單位承擔維保任務,并根據維保質量支付維保費用。保險機構開發了信息化維保監控系統,維保人員通過手機APP進行維保,使維保過程更加公開透明,防止維保人員偷工減料。同時及時向業主公示維保信息,公眾可以通過掃描二維碼了解電梯維保工作情況。目前,“保險+服務”模式已在寧波、杭州、福州、天津等地區開展,累計承保電梯1000多臺。
保險機構的參與,一方面能促進維保質量提升。從寧波市首批試點的12個住宅小區、537臺住宅電梯情況看,維保計劃完成率達到100%,平均維保時間從以前的35分鐘延長到60分鐘,達到“按時保養、保養到位”。另一方面,利于降低社會成本。“保險+服務”模式提高了維保集中度,通過規模效應降低維保總費用,維保到位后,電梯大修改造周期延長,電梯使用總成本降低。
更重要的是,“保險+服務”新模式更加突出電梯使用管理的安全主體責任,強化電梯乘客與使用管理者的民事責任關系,充分運用市場化機制,實現電梯安全從依靠行政監管為主向社會綜合治理轉變,促進社會共治機制的形成。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
國辦發〔201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我國是電梯生產和使用大國。電梯質量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穩定。近年來,我國電梯萬臺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持續下降,安全形勢穩定向好。但隨著電梯保有量持續增長,老舊電梯逐年增多,電梯困人故障和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社會影響較大。為進一步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眾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強化質量安全意識,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落實生產使用單位主體責任為重點,以科學監管為手段,預防和減少事故,降低故障率,不斷提升電梯質量安全水平,讓人民群眾安全乘梯、放心乘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則。
——堅持為民服務。把保障人民群眾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作為工作出發點和根本目標,強化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公益屬性,優化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
——堅持依法監管。健全完善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電梯安全監管工作,堅持權責一致,落實相關方主體責任。
——堅持改革創新。深化“放管服”改革,創新監管模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推動電梯生產、使用、監管和檢驗工作科學發展。
——堅持多元共治。發揮電梯質量安全各相關方作用,形成相關方主體責任落實、政府統一領導、監管部門依法履職、檢驗機構技術支撐、企業誠信自律、社會參與監督的多元共治新格局。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努力形成法規標準健全、安全責任明晰、工作措施有效、監管機制完善、社會共同參與的電梯質量安全工作體系,電梯質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電梯萬臺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等指標接近發達國家水平。
二、重點任務
(四)提升電梯質量安全水平。
開展電梯質量提升行動,加強產品型式試驗和一致性核查,強化安裝監督檢驗,提升電梯產業集聚區整體質量發展水平和新裝電梯質量安全水平。(質檢總局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等負責)整合優化安全技術規范和國家標準,在借鑒國際先進標準基礎上,對電梯本體安全和配置標準提出更高要求,打造適合我國國情的更為嚴格的標準規范體系,鼓勵電梯企業提供高于國家標準的優質產品和服務。加強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相關技術標準制修訂,促進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質檢總局牽頭,住房城鄉建設部等負責)
(五)加強隱患治理與更新改造。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沒有物業管理、維護保養和維修資金的“三無電梯”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電梯作為重點掛牌督辦,落實整改責任和資金安排,多措并舉綜合整治,消除事故隱患和風險。要制定老舊住宅電梯更新改造大修有關政策,建立安全評估機制,暢通住房維修資金提取渠道,明確緊急動用維修資金程序和維修資金缺失情況下資金籌措機制,推進老舊住宅電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六)改進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模式。
推廣“全生命周期安全最大化和成本最優化”理念,推行“電梯設備+維保服務”一體化采購模式,探索專業化、規;碾娞菔褂霉芾矸绞健M苿泳S護保養模式轉變,依法推進按需維保,推廣“全包維保”、“物聯網+維保”等新模式。加強維保質量監督抽查,全面提升維保質量。(質檢總局牽頭,住房城鄉建設部等負責)
(七)科學調整檢驗、檢測方式。
根據風險水平和安全管理狀況,優化配置檢驗、檢測資源。科學調整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內容和定期檢驗周期,由特種設備技術檢查機構或經核準的其他檢驗機構在授權范圍內開展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工作。加強和規范自行檢測,允許符合條件的維保單位自行檢測,或由使用單位委托經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提供檢測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社會機構開展電梯檢測工作。加強對檢驗、檢測工作的監督檢查,提升檢驗、檢測質量。(質檢總局負責)
(八)建立追溯體系和應急救援平臺。
運用大數據、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構建電梯安全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建立以故障率、使用壽命為主要指標的電梯質量安全評價體系,逐步建立電梯全生命周期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實現問題可查、責任可追,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質檢總局負責)推進電梯轎廂內移動通信信號覆蓋,研究推進智能電梯信息安全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電梯應急救援納入本地區應急救援體系,建立電梯應急救援公共服務平臺,統一協調指揮電梯應急救援工作。(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九)完善安全監管工作機制。
進一步完善電梯安全監管工作機制,加強電梯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質檢總局負責)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指導督促有關單位加強電梯安全管理。(教育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旅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發揮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作用,指導協調行業主管部門做好電梯安全行業管理工作。(安全監管總局負責)
(十)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落實電梯生產企業責任,督促其對電梯制造、安裝質量負責,做好在用電梯跟蹤監測和技術服務。(質檢總局負責)落實房屋建設有關單位責任,督促其對電梯依附設施的設置和土建質量負責,保證電梯選型和配置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質檢總局等負責)落實電梯所有權人或其委托管理人責任,督促其對電梯使用與管理負責,加強電梯安全管理,做好日常檢查、維保監督、應急處置,保障電梯使用安全。(質檢總局牽頭,住房城鄉建設部等負責)落實電梯維保單位責任,督促其對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做好日常維護保養、應急救援。(質檢總局負責)
(十一)加強企業自律與誠信建設。
加強企業誠信自律機制建設,推行“自我聲明+信用管理”模式,推動電梯企業開展標準自我聲明和服務質量公開承諾,鼓勵開展以團體標準為基礎的自愿性符合性評價。建立電梯制造安裝、使用管理、維修保養等相關信息公示制度。營造誠信、公正、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對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依法予以聯合懲戒。(質檢總局牽頭,工商總局等負責)
(十二)積極發展電梯責任保險。
推動發展電梯責任保險,探索有效保障模式,及時做好理賠服務,化解矛盾糾紛。創新保險機制,優化發展“保險+服務”新模式,發揮保險的事故賠償和風險預防作用,促進電梯使用管理和維保水平提升。(保監會、質檢總局等負責)
(十三)促進產業創新發展。
支持鼓勵電梯生產企業自主創新和科技進步,促進企業科技研發和維保服務能力提升,推動電梯生產企業由制造型企業向創新型、服務型企業轉型,引導電梯維保企業連鎖化、規模化發展。開展電梯品牌創建活動,支持電梯產品出口,鼓勵電梯企業“走出去”,全面提高中國電梯品牌知名度和競爭力。(質檢總局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本地區電梯安全監督管理,建立電梯質量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將電梯質量安全工作情況納入政府質量和安全責任考核體系,監督指導所屬部門及派出機構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及時協調解決電梯質量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五)完善政策保障。
推動制定電梯相關法規,制定電梯安全監管能力建設規劃,明確監管人員和車輛等裝備配備標準。(質檢總局負責)制定安全監管權責清單,明確工作職責,實現依照清單盡職免責、失職追責。(質檢總局牽頭,安全監管總局等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電梯安全監察、技術檢查和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加強人員、裝備和經費保障,確保安全監管崗位工作人員忠于職守、履職盡責。(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六)加強宣傳教育。
加強中小學電梯安全教育,普及電梯安全知識。發揮新聞媒體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加大電梯安全知識宣傳力度,倡導安全文明乘梯,提升全民安全意識。(教育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質檢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化維保人員職業教育,推進電梯企業開展維保人員培訓考核,提高維保人員專業素質和技術能力。(質檢總局牽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負責)
國務院辦公廳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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