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安委辦下發《關于切實加強國慶中秋節日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確保安全和穩定。
《通知》指出,今年國慶節、中秋節疊加,節后隨即召開黨的十九大,群眾出行和公眾活動增多,安全生產壓力增大,做好節日期間安全生產工作,有著特殊重要的意義。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深入分析研究以往國慶、中秋節日期間事故發生的規律特點,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防控措施,嚴密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要把落實節日期間安全生產工作措施與做好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結合起來,查大風險、除大隱患、防大事故,不斷強化責任,整改問題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節日期間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監管不到位甚至失職瀆職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通知》強調,要突出事故易發多發的重點行業領域,深入推進安全專項檢查,積極主動排查整治各類事故隱患。要針對節日期間安全生產特點,切實加強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油氣輸送管道、交通運輸、旅游、建筑施工、消防、冶金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全面徹底排查治理隱患。節日期間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要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嚴格執行企業負責人帶班作業制度,嚴防違規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發生。要針對煙花爆竹復工復產工作,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嚴格檢查驗收,嚴禁非法違規組織生產。要強化節假日期間建筑施工特別是農村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檢查和寄遞物流企業、網點和寄遞環節安全管理,強化用氣、用電安全管理,及時發現、整治各類隱患。其他各行業領域也要結合實際,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真正做到國慶、中秋節日期間安全有序、萬無一失。
《通知》要求,各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針對節日期間群眾密集出行等特點,切實加強交通運輸、旅游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監督和管理。一要加大交通安全監管執法力度。突出農村、山區、風景區、湖區等車船密集區域,突出高速公路、農村道路、高鐵、地鐵安全監管,強化對客運班車和旅游包車的重點管控,嚴厲打擊和整治非法營運以及車輛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和“客貨混裝”等嚴重違法行為,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集中地區周邊道路動態檢查,必要時采取限時、禁行等管控措施。二要加強旅游場所安全管理。節前對游船、纜車、索道等旅游設備設施組織開展一次徹底的安全檢查。對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堅決停止運營和使用;帶有危險性的旅游項目,必須制定嚴密的安全保障和應急救援措施。三要突出大型市場商場和超市、大型娛樂場所、旅游景點、醫院、車站、機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檢查。從嚴整治“三合一”和“多合一”場所,強化對重點部位和電梯等關鍵設施的安全管理。加強大型群眾性活動、地鐵站點等高密度人群的安全管理,嚴格各類大型聚集活動審批,落實各類游園及群眾性慶祝活動的安全防范措施,提前制定安全管控方案,合理控制好高峰時段游人總量,嚴防擁擠踩踏等群死群傷事故發生。四要加強“雙節”期間的值班值守,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到崗帶班、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確保通信聯絡和信息渠道暢通,確保一旦發生事故或險情能及時妥善應對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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